版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要不要提供什么材料?

著作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头作品、艺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等。有些人的作品需要注册,那么版权注册有哪些类型,可以在哪里注册?

一、著作权登记的解释

作品登记不是获得版权的必要程序。作品应自愿登记。作品登记与否,不影响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但是,著作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可以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内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对外国和台湾省、香港、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登记。

版权登记的种类有哪些,在哪里可以登记?

二、版权登记方法

可以选择自己到版权局登记,也可以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第三,著作权登记的作者条件

必须有创造能力;必须实际进行过创作活动,创作过作品。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书面作品:小说、散文、随笔、诗歌、戏剧、学术论文、作品、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不是所有文字作品形式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比如书法作品,而是艺术作品的一种。

2.口头作品:即兴演讲、讲座、法庭辩论等以口头和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及其他可以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剧本、歌剧、地方戏及其他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话剧剧本,戏剧剧本,歌剧剧本,芭蕾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弹弦、评书、笑话、快板、山东快板、京韵大鼓、JD.COM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多种形式的说唱剧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其他特定的方式记录下来。比如舞蹈作品以舞谱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定位舞蹈评分法”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舞狮、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艺术品:指由线条、色彩或其他手段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绘画、书法、雕塑等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纯艺术作品:素描、油画、中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识、商标图形。实用艺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或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照片。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体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与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电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按一定比例制作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节目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件:程序设计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15.民间写作作品:童话、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民间建筑艺术。

三。版权保护期限

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对于公民的作品,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版权和14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生前及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时间为最后一个死亡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作品,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版权和14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本法将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以类似电影、摄影作品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版权和14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著作权法就不再保护。

第四,版权登记程序

提交作品-版权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付款-验收-审核-证书(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