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商务局内设机构
组织协调局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络接待、会议、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网站建设、信访、安全、值班、后勤等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商业发展的重大措施;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材料;负责宣传和年鉴编纂;负责商业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二、政治工程部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指导业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承担局党群组织的具体工作。
三。综合法规科
研究企业经营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组织实施重点课题研究。研究国家、省、市商业政策法规,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法律、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和管理全市商务政策法规数据库。
四。规划和财务科
组织制定全市商业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和年度预期目标;承担全市商业业务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业务考核;协调落实出口退税、外汇、保险、扶持资金等政策;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市场体系建设科
组织制定和完善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促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和规范零售企业的促销行为;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承担直销企业设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承担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不及物动词商业服务管理组
承担商务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和其他居民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模式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社区商业发展和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管理可再生资源的回收。
七、市场经营秩序处(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的牌子)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按规定进行市场调控;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和酒类流通的管理。带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市场诚信服务平台;承接12312业务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行为。
八、蔬菜副食品管理科(挂生猪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城市菜篮子工程体系建设;负责市区肉、蛋、菜、奶产销体制改革及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组织肉、蛋、菜等重要商品的储存;负责蔬菜基地的建设、生产、营销和市场监管;负责实施“安全食品”和“安全肉类”工程;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管理相关资金的使用;承担市蔬菜副食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生猪及其他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生猪及其他畜禽屠宰厂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定点屠宰场设立的审核,指导和协调定点屠宰场的屠宰加工、质量检验和销售网络建设;负责全市猪、牛、羊等畜禽屠宰和猪肉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猪屠宰和肉类流通秩序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九、会展节庆管理部(挂安全生产部牌子)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考核;负责重大会展和节庆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局机关直属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联系和指导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会展节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X.外贸科
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分析研究对外贸易政策宣传和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实施全市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协调管理全市外贸经营秩序;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承担进出口商品配额投标企业资格的初审;根据需要审核签发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进出口许可证;负责协调和解决对外贸易纠纷;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走私犯罪,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国际市场开发计划和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各种对外贸易展销会、交易会、展览会和出国展览;按规定审核和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的代表机构;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涉外宣传工作。
十一、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的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指导和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
十二。科学、技术和服务贸易科
拟订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出口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和管理加工贸易,按规定审批加工贸易业务;牵头协调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管理工作;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促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根据需要,负责两用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十三。公平贸易科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进出口产业损害和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和效果评估,指导产业安全应对;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的恢复和发展;跟踪评估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市相关产业的影响;指导和协调全市企业和行业协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调查收集国外对我市出口产品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提出相应措施;建立和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协助国家和省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国外贸易壁垒调查。根据需要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本地的综合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和协议的咨询服务。按规定对典当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外国投资管理科
参与制定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照权限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按权限审批或审核外国投资者并购本地企业;负责调度和推进全市在建外资项目;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承包经营、清算和注销的指导、审批或申报;负责对外投资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络服务,协助处理外商投诉,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问题。
十五、外商投资促进科
制定全市吸引外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全市外商投资重点项目;策划、组织和实施重大对外招商活动和境内外专项招商活动;研究区域合作战略,组织实施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等重点地区的招商活动;组织和实施与台湾的直接贸易。
十六、重点外资项目推进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招商工作,并由市工业招商部门对引进外资情况进行评估;调度和促进城市的重点是外国投资项目;承办市政府与港、澳、台地区、国外重点城市、友好城市、国外重要经济组织、机构和大型外贸公司建立经济友好合作关系的有关事宜;承担市政府驻外商务代表处的日常联络工作;制定全市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承担产业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服务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7.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投资管理科
研究制定境外投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措施;依法审批或审核外商在本市投资开办的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组织实施境外资源开发、优势产能转移、跨国并购等境外投资合作;指导和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经营资格的审核和申报;按要求负责境外劳务人员和境外员工的权益保护;审核和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援外项目,管理多边、双边和外国非政府组织向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金融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统计和分析;建立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预警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境外劳务市场秩序工作;承担市“走出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八。公园管理组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各类园区的国内外招商、展览等活动;拟定国内外公园管理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的综合评价、统计和考核;承担市公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副处级)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相关企业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有一个服务部和一个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