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一个明显的趋势是,涉及的产品已经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延伸到高科技产品。近年来,电子信息、通信、生物等高科技产品的贸易摩擦增多。与此同时,在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政府补贴、企业社会责任、服务业开放等方面的摩擦也有所增加。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措施仍被频繁使用的同时,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和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也在不断翻新,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
愈演愈烈的贸易摩擦也可能是中国成为国际贸易第一大国必须付出的代价。美国完全无视中国过去20年市场经济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执意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国会一直在大力推动对华贸易制裁法案;并通过世贸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中国施压。在欧洲,欧盟“绿皮书”发表后,一些与中国有关的摩擦申诉案件也浮出水面。
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对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应诉率很低。除了部分案件涉及企业少、金额小之外,关键是应诉耗费了太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结果难以预料。目前,欧盟和加拿大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应诉成本约为654.38+亿美元,美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应诉成本高达20万美元左右。此外,欧盟和其他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制度非常复杂。例如,反倾销措施终裁决定作出后,反倾销程序进入5年征税期,在此期间也接受各种反倾销调查,通常表现为终裁上的临时复审调查、反吸收调查、反规避调查和退税调查。
那么,如何才能积极有效地应对贸易摩擦呢?笔者认为,对于企业来说,首先要主动应诉,争取申诉方的实地核查,用证据驳回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的指控,这样才能赢得裁决,而消极逃避或者简单应对只能造成高税率。其次,企业应该与出口国的利益集团联合起来。一般来说,进口国的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都不希望对出口商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因为一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就意味着他们的成本会直接或间接增加。中国企业可以有效联合这些利益集团,与之提出抗辩,对出口国调查机关形成压力,甚至影响最终裁决结果。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是避免贸易摩擦、应对贸易壁垒的有效途径。因此,有实力的企业应该积极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直接利用当地资源进行生产和销售,从而绕过日益频繁的贸易壁垒。
政府部门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最重要的是及时全面地清理和调整各种补贴政策和优惠政策,区分哪些是禁止性补贴,哪些是可上诉补贴,哪些是不可上诉补贴,找到一种有效的补贴方式,规范操作程序,在实现支持外贸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避免贸易摩擦。此外,对于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则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一些仲裁规则和反索赔规则来解决世贸组织规则下的争端。鉴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贸易发展的首要非关税壁垒,我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化被动为主动,限制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歧视。
当然,建立国际贸易摩擦监测预警机制意义重大。监测和预警机制包括监测中国以及出口国相关行业的市场状况。政府可以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国家(地区)的市场行情、法律、政策、法规和指令的变化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提高国内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应诉前置。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掌握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商业、税务、海关、商检、外汇和金融机构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帮助企业收集主要国际贸易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遵守国际贸易惯例,督促企业掌握国际贸易一般规则,为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反倾销、反补贴诉讼提供信息支持。
当然,根本的解决还是要靠中国不断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外贸国际市场布局和国内区域布局,推进产业基地、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