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是指
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也可以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包括以下含义:1。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在权利有效期内,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该权利。
2.对于一项智力成果,国家授予的某一类知识产权应当是唯一的,不能再对同一项智力成果授予他人同类型的知识产权。
根据上述第一种含义,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即符合知识产权法宝条件的智力成果,可以与公有领域的智力成果区分开来。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客体必须处于“专有领域”,具有“排他性”。如果进入“公有领域”,就不能再受知识产权保护。
上述第二层含义也体现了知识产权和有形财产权的区别。有形财产权的所有人,比如一张桌子的所有人,只有使用和处分自己桌子的权利,而没有使用和处分其他相同桌子的权利,更谈不上禁止他人制造和销售相同的桌子。至于已经取得该表产品专利权的专利权人,他不仅有权禁止他人制造和销售该同款表,还可以阻止他人现在取得该同款表的专利权。可见,对于某一类有形的东西,有形财产权的“排他性”才是真正的“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