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拆迁安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屋拆迁安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关键词:拆迁安置、夫妻* * *同一财产、所有权
1.典型案例:
李和刘于2006年经人介绍结婚。在婚姻生活中,李与刘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直至2017分居。后来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刘婚前有自建房,后来房子被征收。婚后,刘获得一套安置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在离婚诉讼中,李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理由是婚后他们长期管理和使用该房屋。
2.法院裁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在拓居共同生活,都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登记在刘名下的安置房是因刘婚前房屋拆迁,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因婚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李主张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不成立。
二、理解法律的要点:
1.个人财产能否因为夫妻关系的存在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不能。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案中,李败诉是因为刘的个人财产并未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自动成为同一财产。
2.夫妻有什么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同时,《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何判断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定财产制下,婚后所得房屋以* * * *为原则,个人所有除外。判断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一方面要考察房屋是否为夫妻一方专有,另一方面还要考察房屋的来源、时间以及房屋是否支付了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