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茶的民族聚焦竹溪茶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十堰日报、十堰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媒体59名记者闻讯赶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龙庆、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省政协原副主席王、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刘天喜等省市领导也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为有效保护和发展竹溪茶品牌,做大做强茶产业,竹溪县于2005年6月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6年6月27日,经国家专家组审查,国家将龙凤茶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录,“竹溪龙峰”与“西湖龙井”一样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严格的国家名茶。

近年来,竹溪茶取得了全国、全省多个第一。于5438年6月+2004年10月被命名为“中国有机绿茶之乡”,于5438年6月+2004年2月被命名为“中国茶叶之乡”,于5438年6月+2008年2月通过国际权威有机茶认证机构欧盟认证,连片认证面积40。5438年6月+2005年10月,MTV《梦在竹溪》悠扬的歌声,带着醇厚的茶韵在全国媒体飘扬。全县茶叶面积达654.38+0.6万亩,是湖北省第一大茶县。高档有机茶年产量654.38+0.25万公斤,综合收益2亿元。

这一次,竹溪龙峰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让竹溪茶获得了世界市场的“通行证”,进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再次引起了全国的关注。标志着竹溪茶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65438+2006年10月30日,是竹溪人值得骄傲的一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6]176号公告“竹溪龙凤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保护范围。标志着竹溪绿茶在十堰地区率先获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金钥匙”、“身份证”、“护照”。不仅填补了十堰市没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空白,也使竹溪县首次拥有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产品。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质监局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发展茶叶支柱产业,建设产茶大县,打造名牌”的经济战略方针,依托具有地方特色的茶叶资源优势,充分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以标准、计量、质量为手段,努力提升“龙凤茶”的美誉度和标准化程度,“龙凤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

为有效保护龙峰茶叶地理标志产品,规范龙凤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保证龙凤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政府还出台了《龙凤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办法》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对从事龙凤茶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申请、印制、使用龙凤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对龙凤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颍上。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