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待!知识产权法的一个问题,解决方案
1.B厂不享有壁画著作权。演绎是指对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编排、剪辑、拍摄,有一个创作过程,注入新的内容或内涵。这里对原画的简单放大不构成演绎,自然不享有著作权。
2.你可以签名。凡委托工艺美术院制作壁画,且双方未约定著作权归属的,工艺美术享有作品的著作权,该著作权包括署名权,故其具有署名权。
3.构成侵权。由于创作完成后双方并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归工艺美术院所有。作品的复制、发行、传播和展示需经著作权人同意。本案中,艺术院未经工艺美术院同意印刷作品,构成了对作品的复制发行,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4.工艺美术学院出版并署名工艺美术学院,侵犯了A作为作者的署名权。甲方是作品的实际创作者,甲方是研究所的员工。基于职务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著作权属于作者,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作者给予奖励:
主要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方没有完成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作,甲方享有签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