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有哪些?

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主要包括:1、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产品;2、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以及在业务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形象等作品;3.商标标识和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四)艺术和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