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相关纠纷

刚刚收到6000万美元巨款,摆脱官司的深圳唯冠这次又惹上了官司,原因是拖欠律师费IPAD商标案中,深圳唯冠的代理人深圳国浩律师事务所在盐田区法院起诉唯冠拖欠其200万美元律师费。盐田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律师:唯冠欠代理费200万美元。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一直是iPad商标案中代表深圳唯冠的律师之一。因唯冠在收到和解款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国浩律师事务所将唯冠告上法庭。

谢湘辉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在成为深圳唯冠的代理人时,国浩律师事务所以风险代理人的身份与深圳卫签订了代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诉讼结束,获得收入后,按照收入的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谢湘辉透露,根据协议,郭浩有权从唯冠获得200万美元(折合654.38+00多万人民币)。

“我们当时的约定是,一拿到赔偿金或者和解金,就支付律师费。没想到,从6月底到现在,和解款收了这么久,唯冠还没有支付律师费。我们认为这真的很糟糕。”谢湘辉说,在法律上,金额比较小的案子,都会经过律师的手,直接扣律师费。但由于结算金额较大,由法院监管,所以没有直接扣款。但是,这笔钱已经在唯冠的账户上了。根据合同,唯冠应立即支付律师费。此外,郭浩支付了唯冠的海关备案费和证据购买费,但均未偿还。

唯冠:优先债权人可能有意见。

据新浪科技报道,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解释,如果深圳唯冠正常经营,律师费可能会先付,但唯冠不是正常经营,债权人可能会有意见。他强调,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唯冠不会“推诿”。

谢湘辉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表示,6000万美元已经到了唯冠的账户,但是唯冠的资产被冻结,法院对其资产进行监管,所以唯冠无法处理财产。但唯冠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先支付律师费再进行其他资产分配。所谓“其他债权人不同意”,谢湘辉认为,当时与唯冠签订合同时,债权人是知道的,也是同意的。经济之声《天下公司》采访了参与iPad商标案的国浩律师谢湘辉,他向我们证实了消息的真实性。并表示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唯冠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唯冠应在第一时间优先向他们支付诉讼费:

谢湘辉:2010代理深圳唯冠的时候,深圳唯冠的所有资产其实已经被八大行查封了,所以深圳唯冠没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分析这个案例后,认为深圳唯冠是合理的。我们表示愿意充当自由代理人,这在法律上是风险代理人。也就是说,我们会自费帮他维权。如果我们赢了,我们会得到佣金。如果输了,我们就是风险代理人,一分钱也收不到。当时中国银行作为债权人也同意了。这个合同是他们批准的,也报他们备案了,所以当时约定我们的比例是胜诉之后。

前不久,困扰了两年的iPad在华商标案终于尘埃落定。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与深圳唯冠正式达成和解。据了解,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唯冠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国浩有权收取和解总额的4%。按照6000万美元和解,深圳唯冠需要向郭浩支付约240万美元,约为654.38+05万元诉讼费。

然而,深圳唯冠在上月底收到6000万美元和解金后,却迟迟不支付律师费。谢湘辉透露,除了律师费,国浩律师事务所在诉讼过程中还为唯冠支付了一些律师费,这些费用也应该返还给唯冠:

谢湘辉:按照律师行业的惯例,其实这6000万美元应该先扣除我们的律师费,剩下的就是深圳唯冠的收入了。但是这些钱后来都转到了深圳唯冠的账户上,深圳唯冠又转到了账户上。我们要求他支付风险律师费,包括我们预付的费用,其实他的律师费,商标续展费,海关备案费都是我们出的,他不给。如果我们付给他,他应该还给我们,我们的律师费按照一定比例给。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司法部规定他要给我们的代理费是4%左右,这是一个比较低的,不是很高的标准。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情况,我们还打电话给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问他唯冠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的纠纷是怎么回事。杨荣山表示,唯冠获得的和解款已经上交法院,国浩律师事务所应该去法院要钱:

杨荣山:这个钱在法院是划拨给法院的。唯冠不会对此分配有任何异议。如果是优先的,就应该优先。不应该优先的,就不应该优先。一切尊重法院的处理。我想作为律师,他们对事情的始末是非常清楚的。我个人无法理解他们今天的所作所为,因为他们和法院的沟通渠道也很畅通。我感觉有点像利用媒体来炒作这件事。

谢湘辉律师表示,他们一直想和深圳唯冠公司以及杨荣山本人沟通,但是没有得到回应。他说,当初国浩律师事务所帮唯冠打官司,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个诚信的企业,但他开始怀疑唯冠是否还有诚信。

谢湘辉:我们当时选了他。我们收到钱后,要求他把钱给我们,并给他寄了一封信。然后他拒绝回复,邀请他见面。他也拒绝和杨荣山见面。当然,他有很多理由,我相信他也会告诉媒体,但我们认为这是没有诚意的表现。以前我们坚信深圳唯冠是一家诚信的企业。我怀疑他是否正直。如果你不想和律师办理合同委托协议,这个企业的诚信标准应该很低,或者说在诚信问题上根本不合格。

而杨荣山则表示,他与国浩律师事务所的沟通畅通无阻。对方一路都在利用媒体进行炒作,制造自己的知名度。郭浩又求助于媒体,只是想通过炒作,给法院施加压力:

杨荣山:当初签代理协议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从未否认过。我们没有说我们不会付给他钱。钱在那里。你应该去法庭。你为什么求助于媒体?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做法吗?他们的维权团队一路逼着媒体炒作,自己做知名度。他们过去所做的就是在那里投机,我们的沟通是畅通的。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他在向法院施压。

据报道,对于唯冠迟迟不支付律师费,杨荣山另有解释。如果深圳唯冠是正常的公司,律师费可能会先交。然而,唯冠并没有正常运营。如果先付律师费,唯冠的债权人可能会有意见。谢湘辉表示,这种说法缺乏法律常识。无论是按照律师的惯例还是按照国家法律,他们的律师费用都应得到优先考虑:

谢湘辉:第一,他没有经过破产程序。其实他的公司还是依法独立的,他不需要债权人的同意。第二,我们当时签的委托合同,中国银行作为他当时最大的债权银行,作为银行债权人的主席单位,他们也是同意的,银行也不会不同意他付款,因为大家都签了合同,钱要白纸黑字的付。第三,其实他的收入是律师维权团队创造的。当时苹果一审只赔了6.5438亿+0万,经过两年的诉讼,通过我们的努力,苹果最终赔了3.8亿。这都是维权团队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赚来的。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劳动报酬,不同于他所谓的普通债权。公司应该按照合同办事。

据谢湘辉律师介绍,国浩律师事务所起诉唯冠一案,深圳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