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3.其他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
网络经济犯罪包括:
1.利用互联网进行合同欺诈。
2.利用互联网进行信用卡诈骗。
3.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非法交易。
4.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5.利用互联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综上所述,经济犯罪的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一定数额且情节需要时,需要依法惩处;属于受理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占其应缴出资额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占其应缴出资额百分之三十以上;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且占实缴出资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实缴出资额30%以上的;
(三)给公司、股东和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正常经营;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3.两年内两次以上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到行政处罚,且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
4.利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