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坦坦交通》的著作权属于成都广播电视台。这个结果起到了什么警示作用?
前不久,谭乔在个人账号上发布了一段视频,称自己上传的谭跃交通节目在哔哩哔哩已经下架,原因是哔哩哔哩接到了一个名为成都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侵权投诉,很多作为素材而走红的两部作品也被下架。谭乔表示,该公司可能被起诉654.38+00万侵权赔偿,可能由其代理的两位创作者承担。
对于成都电视台的声明,大多数网民和谭乔本人都不能接受。网友认为以谭乔、谭乔为灵魂人物命名的节目应算作节目版权方之一;谭乔在视频中还表示,谈流量的版权还是有问题的,节目属于公益性质。成都电视台和成都优树靠公益节目盈利是不合理的。此后,随着成都书游相关信息的曝光,网友发现该公司不仅有大量视频平台维权经验,而且社保为零,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维权前存在股权变更等诸多经营问题。
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视频《谈交通》属于原创性智力成果,属于视听作品范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签署作品或者产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成都广播电视台涉及的视听作品作者。法院确认成都广播电视台授权优树公司在授权区域、授权期限内对作品的网络信息传播享有财产权、著作权、维权等权利,有权提起诉讼。
合同分为流通网络协议的细节和最终的差异版本。该协议提请成都广电审批成都三套原创播出平台运营项目。会议以完整的形式召开后,电视台在讨论相关商业决策时,也用于在合同上盖章。主要的电视台领导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毕竟使用电视公章是需要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