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阶段律师要做些什么

一般来说,律师在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主要工作有两类:一是在申请执行时以及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二是灵活运用法院执行的时限、程序以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具体而言有以下这些工作内容:

1、律师可以向委托人明确财产保全的作用,引导委托人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因采取保全财产的措施不及时,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而造成损失;

2、律师可以参与执行和解工作,达成对当事人有利的和解协议,当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又拒不执行和解协议,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3、律师可以凭借其特殊的身份,在车管所、国土管理局、金融机构、法人登记机关、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并及时提供给法院执行;

4、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以协助法院取得财产线索;

5、采取各种手段帮助申请人拿到执行财产。比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向法院申请参与债权分配,拍卖被执行人的股权、知识产权,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

6、律师可以发挥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作用。即人民法院已经通过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是有时间限制的,在期限届满前律师可以协助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防止期限届满后财产被以不正当的方式转移;

7、律师可以发挥在被执行人财产变现过程中的作用。被执行人财产变现的方式有拍卖、变卖等方式,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起到监督作用,防止被执行人的财产低价出售;

8、律师可以协助申请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或利用刑法中“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的规定威慑被执行人或者向公安部门申请立案;

9、律师可以协助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通过申请委托审计机构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审计;

10、申请执行人破产。有些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完全有偿还能力却拒不还钱,律师可请求法院宣告该公司破产还债;

11、律师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的作用还有很多,实务中可以通过了解当事人案件的详细情况,为每一个案件量身定做执行方案,以求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