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违反什么纪律?
兼职取酬违反行政纪律,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薪酬是指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本单位知识产权、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冲击本单位经济利益、损害社会公众权益的前提下,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劳务等兼职工作的一种分配形式。可以做兼职,但不能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也不能违反教育局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生活压力下,很多老师选择兼职,但不能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也不能违反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有些雇主会禁止公立教师兼职。教育部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允许研究人员和教师兼职并支付兼职报酬。高校与科研人员约定或约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科研人员兼职公示制度;建立股权、分红等兼职收入申报制度。
兼职取酬怎么处罚?
1、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2、情节严重的,降级或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