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简历。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87年9月至1990年9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1990年9月至1994年4月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主任、审判员、副主任、主任、副处级审判员。

1994年4月至1995年2月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党委副书记;

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任淄博市周村区副区长;

1997至65438+2月至1999年3月任山东共青团淄博市委副书记、书记、主席;

1999年3月至2006年5月5438+0任山东共青团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2004年7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党委书记;

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01,2005年至2009年4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9年4月至2009年5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9年5月至2013,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3 0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