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捐和捐赠有什么区别?
法律解析:质押是指个人或单位、团体在捐赠过程中口头或书面达成捐赠意向和捐赠协议,但尚未实施捐赠的行为。
捐赠是指在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将有价值的东西给予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是已经给予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三十六条捐赠人捐赠的财产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标准。
捐赠企业产品的捐赠人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办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收益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受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公开。
第三十八条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时,应当向捐赠人出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盖章)制度。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和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代理人姓名、票据日期等内容。捐赠人匿名或者拒绝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十九条慈善组织接受捐赠,与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
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的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和交付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