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展回顾
200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CPPCC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 * *受理各类案件2710件,结案2630件,结案率97.05%。
一是服务大局,依法发挥职能
一年来,中院按照市委中心工作要求,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主动司法,为娄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 * *受理刑事案件389件,审结371件,结案率95.37%,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87件。针对我市社会治安形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62人。抓好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成功审判冷水江市梁立军等28名被告人、涟源市吴玲等42名被告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缔结《
化解矛盾,优化环境,营造和谐氛围。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 *民商事案件受理750件,审结723件,结案率96.4%。注重化解矛盾,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解决纠纷。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率达到50.3%。围绕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特殊情况,积极强化司法应对,完善建立了相关案件跟踪调查分析、信息预警与危机应对、裁判标准讨论与统筹、沟通协调四项机制。重视处理劳动争议、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补偿、煤矿关闭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关系民生的案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理了一批群体性诉讼,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按照统一领导、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年内,审理并审结湖南锻造厂、娄底冶炼厂、湖南娄底实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起破产案件,对审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企业管理等问题提出8项司法建议。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冷水江钢铁总厂、湖南华达机械总厂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娄星区法院指定的户户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进展顺利,为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注重监督,加强协调,推进依法行政。顺应“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更新行政审判理念,努力全方位、宽领域解决行政争议。* *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4件,审结7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件,结案15件。积极受理新型行政案件,加强协调,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又严格行使了司法审查权,促进了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搭建良性互动平台,积极为市重点项目排忧解难。中院分别在娄星区和双峰县召开行政审判座谈会,对改善行政审判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二,把握重心,回应社会关切
始终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完善理念为民、程序便民、实体惠民新机制,持续多措并举解决与人民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司法“老大难”问题。
全力解决“执行难”。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探索切实有效的新举措,加大“疑难案”“旧案”执行力度。全年中院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7件,执行标的额5754万元。新收各类案件126件,结案96件,结案6245.6万元,结案率76.2%。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建立了执行不当防范机制,实行全程网上跟踪监督,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暗箱操作,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创新不作为监督机制,强化执行监督工作,* * *向基层法院发出执行监督函56份,已执行40份。进一步强化执行和解,* * *执行和解案件104件,和解率68%,在全省名列前茅。
努力解决“再审难”。以解决合理诉求、实现利益诉讼、利益走访为重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努力把信访立案工作做透。坚持完善院、庭领导接访制度,改进预约接访、带案接访、集中接访等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 *审查立案2842件,处理来信594件,组织院长接待37次201人,处理5人以上群体性来访25件,处理上级交办案件84件。完善信访听证程序,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的同时,通过救助协调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依法把握再审尺度,* * *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56件,全部办结,有效减少了信访事项。
努力解决“诉讼难”积极倡导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充分利用“车庭”“场庭”深入乡镇、社区、厂矿现场开庭,构建便捷的诉讼网络。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为残疾人、孤寡老人、低收入者等贫困弱势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 * *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交、减收或免收诉讼费258万元。探索建立执行救助基金,试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全年发放60.3万元给生活极其困难但未获得赔偿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
第三,狠抓队伍,全面提高素质
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以严格管理、提高质量为中心,促进法院整体工作效率。
坚持团队,带领团队。继续着力发挥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越位到位、弥补错误、盲从解决问题、分工负责”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事业为出发点、以感情为纽带,夯实团结基础。坚持院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廉洁自律,有力地推动了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中院党委被市委评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4月,市委对中院领导班子进行了交流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省委政法工作专项巡视组对娄底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项巡视期间,中院领导班子得到了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坚持抓教育,建公信。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争创“双满意”等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辅导报告、先进典型引导、警示教育、主题讨论等形式,结合审判实践,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省委科学发展观活动督导组两次到中院,两次都给予了高度评价。活动中,中院从整治群众反感的特权思想和官僚作风入手,规范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各个环节,从司法礼仪、审判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等群众容易感知的细节入手,展现了“公正、严格、文明”的司法形象。医院先后有6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表彰。
坚持质量,能力强。培训与引进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内容多、形式新、要求严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干警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化解矛盾、制作文书的素质和能力。全年,* * *组织70余名干警外出培训,组织全市人民法院院长集中培训,强化了干警的综合素质。2009年,中院8名民警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严格选拔的基础上,从基层法院招聘了8名业务骨干,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了5名全日制研究生。大力倡导法院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初步形成了司法人才汇聚、内部氛围严谨活泼的良好局面。
第四,规范管理,维护司法公正
中院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围绕法院工作重点领域和环节,不断强化监督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全面规范法院工作运行。
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机制。围绕完善管理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以内部局域网为基础,开发了司法政务精细化管理软件,以管事管人为主,以结果管理为主,以过程管理为主,以量化管理为主,以质化管理为主。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对象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紧密挂钩,通过分类分级考核,设立专项管理资金对其进行奖励,建立医院目标考核、科室绩效考核、法官绩效考核。
积极完善内外部监督,确保公平和效率。充分发挥诉讼制度本身的监督制约功能,突出对审判、执行、司法技术协助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压态势。全年,* *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4件,走访群众41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7件,处分干警7人(其中中院1人)。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认真办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邀请各级NPC代表旁听案件审理17次。不定期召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传阅,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娄底法院网上公布了受理举报的电子信箱,向社会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并向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发放了《案件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建设,促进协调发展。坚持“强基”方针,充分履行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职能。以司法地位评价为主渠道,完善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了基层法院工作绩效、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积极争取基层法院的支持,从多方面争取支持。目前,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已基本落实,11.69万元中央补助的办案专项经费及相关配套资金已拨付到位,缓解了基层经费困难的现状。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中院与基层法院紧密联系,通过与省高院、省市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了《全市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工程规划(2009-2012)》,为全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基础。大力协助基层法院推进“两院”建设。2009年,娄星区法院、新化县法院审判综合楼顺利竣工,双峰县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也在进行中。市中心法院改造提升工作也已全面展开,计划2011年底完成。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府、CPPCC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得益于在座的每一位NPC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中级人民法院,向全体NPC代表、CPPCC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成绩固然值得肯定,但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一是少数法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强,主观上以人为本观念淡薄,办案不力、结案不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干警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极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办案质量不高,裁判不当;三是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反腐倡廉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第四,尽管经过长期努力,但“执行难”、“信访难”等问题仍缺乏治本之策。同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法院压力很大。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0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0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基础、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创造有利条件的关键一年。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待更加殷切。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三项重点工作, 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是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根据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着眼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办好重点案件。一是充分发挥“打击”功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加大对不可饶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严打重罚,为确保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二是要充分发挥“促进”功能,依法办理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知识产权和涉农案件,依法支持重点项目,优化经济环境,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三是要充分发挥“保护”功能,依法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教育、医疗、住房、环保、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和行政、国家赔偿等案件,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四是充分发挥“劝导”功能,程序、实体、思想工作并重,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复查纠错、公开听证、帮扶困难群众、打击非法信访等机制,减少社会矛盾,减轻基层党委政府信访压力,为构建和谐提供坚实的司法基础。五是充分发挥“执行”功能,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审判和执行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联动的威慑机制,加大执行力度,让“老赖”无所遁形,实现当事人权益,为维护法律权威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第二,倾注感情,讲求方法,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一是要有情、有诚、有诚、细心、有耐心,善于分析、沟通、决策,化解当事人心结,解开纠纷心结;二是要熟悉法律,了解事实,做到情法结合,理法结合,增强审判的解释力、说服力和执行力;三是在刑事案件中实行“宽严相济”,在民商事案件中实行“调解为主、调判结合”,在行政案件中实行“协调沟通、化解对立”,在执行案件中实行“注重和解、慎用强制”,努力做到息诉、结案、和谐共赢。
三是主动司法,延伸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开展“案前”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民意,主动听取意见,切实改变过时的司法观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使各项工作符合大局要求,符合群众期待。二是开展“试用”延伸服务。高度重视司法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坚持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开展“判后”帮教。深入社区、农村,走访原告、被告,进一步澄清法律上的疑点和疑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帮助困难当事人尽快走出困境,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是以管理机制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一,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完善精细化管理体系。升级现有司法政务管理系统,使用“日清、周结、月通报、季评、年总结”的考评体系。经过大家的录入和层层考核,清晰展现每一天的工作动态,精准评估每个阶段的工作绩效;开发应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每个环节和节点进行数据流跟踪和关键预警,全面反映和监督办案全过程,以“结案”为重要考核标准,提高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信访率、执行目标到位率在考核中的权重。
第二,推动和深化基层指导。按照依法监督、审级独立、上下互动的原则,通过发布审判指导性文件、发布指导性案例、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理论研讨、纠正不当裁判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按照中央关于改革政法机关保障体制的新要求,依托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地方政府支付的配套经费,解决法院经费保障问题,保障办公办案需要;要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协商,积极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检查工作,严把任职资格关。
第三,接受和扩大外部监督。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突出”问题和不足,“引进”监督和参与。要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内容,逐步实现所有裁判文书网上查阅;要注意收集社情民意,主动整改问题;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陪审团参与率,保障陪审团参与审判的权利;要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社会公众参观法院,评论工作,更加贴近和认同心目中的司法;要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各法院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10多起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审理。
三、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第一,坚持领导。深刻认识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使命,直面盛宴和威胁,坚决不请客、不谋私利,挺直腰杆、硬说话;在事关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利益、事关大是大非的重大问题上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带头;针对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已经下定决心,绝不放松。
第二,全面加强教育。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更新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既有很强的灌输性,又有说服力;政商两学;既有实际操作,也有理论升华;既示范先进典型,又警示反面典型。通过深入的政治教育,强化民警的正义感和廉洁意识,控制好自己的大脑,没有杂念;闭上嘴,不吃来的食物;管住你的手,不要拿不义之财;管住自己的脚,不要走堕落之路。通过全面的专业教育,尽快提高干警掌握和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矛盾、与群众合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坚决兑现奖惩。积极有效地将司法政务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结果作为奖惩依据;继续实行明察暗访和司法廉政监督员制度,及时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完善举报查办机制,重点查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坚定不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净化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高发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我们将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对宪法和法律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我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