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差额征税。

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全部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在规定范围内向纳税人支付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免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的计税方法。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65 438+03]106号)规定:

1.融资租赁企业。

(1)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或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售后租回服务,以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国外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利息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债券发行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融资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租回的经营活动。

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售后租回服务,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开具普通发票。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或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除金融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价款总额扣除已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利息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债券发行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本规定自2013年8月65438日起执行。商务部授权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纳税人注册资本在2月31日前达到65438+7亿元的,自2065438年8月3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6月65438+10月1后注册资本达到65438+7亿元的,自达标次月起按上述规定执行。

2.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含宁波)、安徽、福建(含厦门)、湖北、广东(含深圳)等9个省市注册的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不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2013,1之前,

上述未扣除的价格仅限于1,2065438年8月前出具的合格凭证计算的部分。

3.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其他航空运输企业代收代付的价款。

4.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站服务的全部价款和其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人的运费后为销售额,不得抵扣从承运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5.试点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运代理服务、报关服务,销售额为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销售额为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直接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的进出境,以及联系和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与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的业务手续,而不直接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经营活动。

7.试点纳税人应从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向国内单位或个人付款凭发票。

(2)向境外单位或个人付款,应以单位或个人的收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如果税务机关对收据有疑问,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税款凭完税凭证。

(4)融资售后回租服务中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的本金以承租人开具的发票为依据。

(5)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扣除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后,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