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应该具备哪些素质?
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利益关系的调整、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各种不稳定、不确定、不和谐因素的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交织性事件往往频繁发生,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一线民警随时可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如果他们不能妥善果断的处理,必然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这不仅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感性,还需要创新的工作思维、冷静的处理态度和果断的处理措施。
2.对网络媒体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中国已经进入“全民记者”时代。微信、微博、论坛、客户端成为公众表达意见的重要平台。这些平台给了人们话语权,提高了参与度,但同时也容易导致网络媒体对涉警问题的炒作。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涉及警察网络舆情的负面事件频发,正是由于警察在处理舆情时缺乏与媒体记者的沟通协调、方法和技巧,导致各种网络舆情危机,有损公安机关的形象。
3、对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安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群众是公安工作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信息来源,也是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公安机关的任何活动都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变革、矛盾的突出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也在发生变化。作为一名直接面对和处理群众的基层公安民警,在“懂群众语言、懂群众传播、懂群众心理”、“会调解、会宣传、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4.对严格规范执法能力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加迫切,依法维权的意识更加强烈。专门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形势下,规范执法不仅是社会法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警察执法最根本的要求。当前,在公众媒体广泛关注、执法公开透明的背景下,任何一个小小的执法瑕疵都可能引发热炒,这对警察的执法理念、执法目的、执法细节都提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
5、对科技信息应用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推进创新改革的要求,也是未来警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增长点。
科技信息化应用在公安机关社会管理、侦查破案、服务民生等方面尤为重要。特别是随着“智慧公安”、“数字公安”、“网络公安”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口管理、办案、信息处理、图像研判、办公平台等管理系统不断向纵深、高端应用拓展,对公安民警的应用和实际操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对拒腐防变能力提出新要求。
基层公安民警虽然职位低,权力小,但整天和社会的阴暗面打交道,接触的人和事比较特殊。如果他们不注意,就很容易被拖垮。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反对“四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安部还出台了“五个严禁”、“三项纪律”等警务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民警的日常行为。
一旦世界观改造放松,价值观偏离,底线不把握,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扩展数据:
调查人员应提高的能力;
一是借助“五大平台”,提高案件线索捕捉能力
借助新闻和网络平台,努力从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中捕捉有价值的线索。借助内部协作平台,各业务部门要第一时间将办案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通报自侦部门。
借助政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与其他机关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借助线索移交平台,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
借助信息共享平台,与审计、房地产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借助农村、农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送法下基层”平台,深入群众,掌握信息,识别、查找职务犯罪线索。
二是改进初查方式,提高初查取证能力
隐瞒初心。应灵活运用东调西引、外围突破、“铺好路、偷偷过老仓”等初查策略,采取隐蔽立案、常规预防性侦查等方式开展初查,实现初查的公开性和初查意图的隐蔽性。
迅速展开初步调查。案件线索甄别评估决定初查后,应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初查任务,牢牢掌握主动权。
收集所有的证据。一方面,要树立“从证据到口供,证据与口供相互作用”的理念,把工作重心移到初查取证上来。
在初查基本形成完善证据链的基础上,立案后补充必要的嫌疑人口供给,达到快立案、快侦的目的。
三、实现“五好”,提高传唤和讯问能力。
善于制定有针对性的讯问提纲。在第一次讯问前,要根据初查对象的经历、性格特征、家庭情况等信息制定讯问提纲,有效掌握讯问的主动权。
善于把握讯问技巧的尺度。严格把握政策攻击与威胁、欺骗与策略、诱导与引导、诱导与策略承诺、诱导与教育启发的界限和尺度。充分利用初查取得的证据,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顺着证据到口供的线索,快速突破被讯问人的思想防线,从中发现线索,扩大战果。
善于选择有利时机提出证据。要根据讯问进展,抓住有利时机,出示初查取得的证据,营造对被讯问人造成心理压力的讯问氛围,促使其消除侥幸心理,积极配合调查办案。
擅长心理战。在讯问中,根据被讯问人的下意识动作和稍纵即逝的面部“微表情”,迅速解读和掌握其心理,及时调整讯问思路和方法,达到出奇制胜、一招制敌的讯问效果。
善于通过人性化的办案方式进行“情绪攻击”。在办案中,要始终坚持“人性化”原则,文明办案,尊重讯问人员的人权,使其真诚悔罪,如实供述。
第四,学会换位思考,提高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
永远“回头看”。经常组织办案人员对以往因证据变化而“瘦身”的案件进行分析,认真研究犯罪嫌疑人或辩护人的辩解,查找侦查过程中的疏漏和薄弱环节,吸取教训,提高收集、固定证据的精细意识。
加强证据审查和分析。一方面,制作职务犯罪案件证据体系表。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罪名的职务犯罪案件,分别制定详细、完整、清晰的证据体系表。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提高查办案件的“四个能力”
姜堰长安网:新形势下基层民警能力素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