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什么财产?

可由法院执行的资产如下: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和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及其他动产;4.债权、股权、投资权、资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资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法院执行的基本流程:

1.立案: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符合条件后立案;

2.通知: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义务;

3.财产调查: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确定执行措施;

4.强制措施: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拍卖财产等。

5.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履行义务;

6.结案:任务完成后,法院做出结案决定。

综上所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包括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债权、股权、投资权、资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49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及其他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查封、冻结、划拨或者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查封、冻结、转让或者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查封、冻结、转移或者变更财产价格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