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国发原始凭证200941

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09]第465438号+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臻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和多样化需求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旅游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2)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管理在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主,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发展目标。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过夜游客达到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2次以上,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额的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比重提高到4.5%,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每年创造50万个新的旅游就业机会。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到2020年,规模、质量、效益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简化审批程序,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重组,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将逐步向外资旅行社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要按照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旅游行政管理和有关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将本应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事、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5)优化旅游消费环境。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基础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应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旅游景区老年人、学生等特殊群体门票优惠政策。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旅游客源地之间的航空航班和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预售和异地购票方式。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应当逐步向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延伸,公路服务区应当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规范和引导自发旅游活动。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各类经营场所的公共厕所应当向游客开放。建立和完善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应当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

(六)倡导文明健康旅游。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让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见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引导每一位游客自觉文明旅游、文明消费。游客应尊重自然、当地文化、服务提供者,抵制不良行为,摒弃不文明行为。出境游客要保持良好的对外形象,做传播中华文明的使者。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和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加强连接主要景区与交通干线的旅游道路建设。水路客运码头的规划和建设应充分考虑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加快中西部地区支线机场建设,完善旅游航线网络。保证景点与交通的畅通。加强重点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国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游客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八)促进旅游产品多元化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式旅游活动。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乡土环境和历史文化遗迹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和古村镇,建设特色风景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依托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打造具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环城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和大型主题公园。继续发展红色旅游。

(九)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大力推动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和邮轮游艇旅游。将旅游汽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数字导游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名单,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和酒店餐饮特色产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以大型国际展览、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特别是抓住举办2010上海世博会的机遇,扩大旅游消费。

(十)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以游客满意度为基础,全面实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纲要》。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以品牌化为导向,鼓励专业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推动旅游服务创新。以标准化为手段,完善旅游标准体系,狠抓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着力保障餐饮、住宿、厕所卫生质量。把信息化作为提高旅游服务效率的主要途径。积极开展在线旅游服务、在线营销、在线预订和在线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设旅游数据中心和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一)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文化内涵的提升贯穿于吃、住、行、购、娱的各个方面和旅游发展的全过程。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管理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色。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旅游活动。集中力量塑造中国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

(十二)推进节能环保。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酒店、景区、乡村旅游经营者等旅游经营单位积极使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五年内降低星级酒店和A级景区水电消耗20%。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倡导低碳旅游。

(十三)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中西部地区和边境民族地区要利用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东部发达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应调整经济结构,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有序推进香格里拉、丝绸之路、长江三峡、青藏铁路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地区、长江中下游、黄河中下游、泛珠三角地区、海峡西岸和北部湾地区旅游业发展,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继续推动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加强两岸旅游交流合作。

第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制定国家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规划、城镇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应当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设立“中国旅游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抓紧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职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旅游监管体系,健全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检、物价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加强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旅游创建活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信用服务标准,建立旅行社和旅游购物店信用评级制度。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十六)加强旅游专业人才素质建设。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抓紧改革和完善导游分级制度,提高导游业务素质和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退休专家、教师从事导游工作。实施国民旅游培训计划,加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遗产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五年内完成旅游企业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的分类培训。

(十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旅游安全预警体系,建立重点旅游区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监测、预报和预警系统。防止重大疫情通过旅行传播。推动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机制,健全出境游客应急机制,增强应急能力。做好旅游保险服务,增加险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

(十八)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将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国家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国家旅游形象宣传、规划、人才培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安排中央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资金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要将旅游业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规划,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和汽车、摩托车。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和信贷原则要求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和信贷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积极对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增信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可以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为景区商业开发提供质押贷款。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者通过互助联保等方式实现小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二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对宾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相同的水、电、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根据其经营收入支付的各种费用,应在计税基数中扣除。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在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银行卡收费参照超市、加油站档次向旅行社、景区售票员收费,进一步研究适当降低宾馆饭店收费。年度土地供应应适当增加旅游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可开发利用的荒地、荒坡、滩涂、垃圾场、废弃矿山、偏远海岛和石漠化土地发展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现有房地产和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加快发展旅游业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大旅游、大综合产业观念,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和扶持,认真落实本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