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赚钱的时候有必要备注投资金额吗?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应当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即构成出资违约,应向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如何确定公司的投资资金?
如果股东向公司出资,公司会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所以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是根据出资证明书来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签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股东的出资。(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行使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姓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出资方式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公司的成立必然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付公司的成立费用和公司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因此,股东可以现金出资。如果股东之一是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实物是指有形的物品,财产在法律上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类,实物是有形财产的一部分。有形财产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者一旦移动就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可以移动而不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不断扩大的知识产权开放体系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商号。
4.土地使用权。公司需要一定的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因此,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以出资证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