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将财产转移给配偶的过程
关于夫妻财产也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并不是说任意认定。首先,如果你是员工,肯定会有奖金。如果公司是个体户,你肯定会有自己的生产和营收,两者都属于夫妻。还有人会申请一些专利,所以这些知识产权的收益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当然,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部分钱财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如果一个人投资了他的个人财产,他得到的收益还是有来源的。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房产过户分两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簿、结婚证、过户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后,将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过户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一、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
(四)分立、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婚姻内房地产转移到对方名下的处理如下: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材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登记;
5.颁发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登记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不动产的界址、空间界线、面积等材料是否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一致;
(二)相关证明材料和文件是否与申请注册的内容一致;
(三)申请登记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