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商业字体的设计是否侵权?商业字体的应用范围是什么?

侵权是否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1.制作LOGO时重新设计商业字体不侵犯版权。

2.logo包含涉嫌侵权的商业字体,可稍作调整。

3、杂志、报纸、名片、DM页、用于包装的商业字体涉及侵权。

4.网站在线海报、图片的应用中出现商业字体,视为侵权。

扩展数据:

随意使用字体会侵犯知识产权吗?这种可能性真的存在。

2008年5月,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在家乐福中关村广场店购买了广州宝洁公司生产的飘柔洗发水、飘柔精华露等55种产品。

方正公司认为生产商广州宝洁公司和销售商北京家乐福侵犯了其著作权,遂提起诉讼,要求广州宝洁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所有带有方正钱体系列、方正卡通、方正儿童字体库的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商标和产品广告资料;

北京家乐福立即停止销售所有带有上述字体的产品;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法院认定字体本身具有著作权,但字体中的文字没有独立的著作权,故对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方正公司不服本判决,将提起上诉。

王洪成(北京市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方正公司开发的电脑字库和相应的字库软件,是一个文字原始数字表达的集合。方正公司投入智力创作,使具有审美意义的字体集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艺术作品特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由于结构和笔画不能改变,单字的独特风格受到很大限制。而当单个字的集合作为整体字体使用时,整套汉字的风格是协调统一的,其显著性和识别性可以与其他字体有很大区别,更容易实现版权意义上的独创性。

对于这类字体作品,他人通过整体复制使用该字体,特别是结合软件的复制或嵌入使用,可以认定侵权成立。如果确认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原创,享有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依据是不充分的。

无论审美意义如何,字体库的字体始终具有工业品的属性,应该保护的是其独特的风格和数字化表达。

而且,就社会使用汉字的效果而言,如果认定字体中的每一个字都构成一件艺术品,并且所使用的字与稍有区别的字体相似,则可能因为实质相似而构成侵权,这必然会影响汉字作为语言符号的功能性,让公众无从选择, 并且还会对汉字作为文化符号的正常使用和发展构成障碍,不符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独创性的初衷。

另一方面,本案中,宝洁公司并没有直接使用方正的字体软件,但设计公司确实使用了,并获利。

设计公司购买了方正公司的字体软件,与方正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设计公司超出方正公司规定的范围使用软件,或者未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和使用软件,方正公司可以起诉设计公司违约或侵权。

宝洁公司作为设计成果的使用者,向设计公司支付了对价,取得了设计成果。很难知道字体的使用是否违反合同约定,也没有获得不当利益。要求其直接承担侵权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认为,方正千体字库的字体为原创,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艺术作品要求,可以整体保护;

但字体中的文字不能作为艺术品进行保护,方正公司以侵犯字体中带有“飘柔”字样的艺术品著作权为由,要求最终用户宝洁公司的使用行为侵权。没有法律依据,故对方公司向宝洁、家乐福提出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人民网-字体侵权案:法院认定字体中的文字没有独立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