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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爱华
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图片来自网络
刘洁的生活卡在了结婚证上。
她想离婚,但是能证明婚姻关系的两个结婚证,一个撕了,一个找不到了。
在民政局查询结婚档案原件时,刘洁被告知“没有这个卷”,民政局无法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也无法帮她办理离婚手续;然而,在户籍信息中,刘洁的户口本上标注的“已婚”状态让她无法开始新的生活。
为了摆脱户籍上的“已婚”状态,搬出自己的户籍,刘洁急需一张“离婚证”。为了完成离婚手续,她先后咨询了民政局、档案局、镇政府、法院,但问题总能回到“要离婚,先证明自己已婚”的死循环。
视频:婚姻关系无法确认,无论是民政还是法院都无法办理离婚。
撕毁结婚证
离婚。
三年来,这件事成了刘洁的一个“大疙瘩”。
1999,未满18岁的刘洁嫁给了甘肃平凉邻村的张南。在这个女人的故事中,张的家庭当时情况不好,老二跟着别人四处打零工。
刘洁的父母在她小时候就离婚了,她一直渴望一个完整的家庭。她看中了张南温柔的性格和对她的好。“结婚”时她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两年后在乡政府婚姻办公室领了结婚证。张南告诉记者,2001年,他的妻子去乡政府领结婚证,但她没有和他一起去。
婚后,两人过了几年平静的生活。她的丈夫在外面工作,刘洁在家做家务,照顾她的两个儿子。六七年前,南成了“包工头”。从那以后,刘洁的丈夫看起来像变了一个人。张南几次提出离婚,但她坚持不同意。“我不希望我的两个孩子像我一样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刘洁的心目中,他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庭不能就这样散了。
刘洁的小儿子回忆说,父母之间的关系在六七年前开始变得紧张,他们经常因为琐事发生冲突,他们分不清谁对谁错。最严重的一次,我妈拿菜刀砸我爸,导致我爸脚受伤。因为父母吵架,当时的村支书还去家里帮忙调解。
为了保住自己的婚姻,刘洁还在短视频平台上寻找情感主播,希望对方能帮她挽回家庭。主播的调解带来了暂时的平静,不出一两个月,两人又回到了吵架的状态。
她从来没有跟家里人说过这些事。一是担心“离婚怕被人看不起”;第二,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和张南结婚,但我没有得到一个好结果。
她说服丈夫讨论离婚,即使孩子已经成年独立。但是,两人的矛盾并没有消失,甚至到了村乡。在一次争吵中,刘洁撕毁了她的结婚证。“把它撕碎,我看你拿走什么,”她想,从而彻底打破张南离婚的念头。
她不知道的是,再过几年,这张被撕毁的结婚证会成为她焦虑的源头。
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图片来自网络
找不到的婚姻档案
三年前的夏天,夫妻俩又因为琐事吵架了。当南提出离婚时,同意了。
那时,她已经离开家去县城工作了。在和丈夫有限的见面时间里,他们不是吵就是冷战。加上两个儿子都长大了,她终于准备离婚了。夫妻俩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剩余的结婚证到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
没想到,系统上查不到两人的结婚档案,张南手里的结婚证成了唯一能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的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示双方签署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时,工作人员发现男方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需要回村开证明,说明两份材料上的张南是同一个人。
两人去村支书那里开了证明,约定过几天一起办理离婚。当她按约定时间赶到民政局门口时,张南没有露面。几天后,张南提出去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法院的判决。
刘洁猜测丈夫想起诉离婚是因为担心她离婚后会得到更多财产,让她感到失望,认定这段婚姻是必要的。“我什么都不要,我不识字,但我有手有脚,谁也不能饿死。”。约定离婚那天,她在法院门口等了一整天,丈夫又“失败”了。
刘洁说,从那以后,她的丈夫拒绝一起离婚。丈夫手里的结婚证也不见了。刘洁找遍了家里所有能找到的地方,但没有找到。没有结婚档案和结婚证,这意味着她没有办法证明她与张南的婚姻关系。
她又去了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不能证明他们结过婚,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告诉她,纸质结婚档案后来交给了县档案局,她可以去县档案局询问。
在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了刘洁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但仍然没有婚姻关系登记记录,也没有找到纸质婚姻档案。档案局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找到当年给他们办结婚证的人,让对方出具证明,证明刘洁和丈夫在2001登记结婚。
刘洁又去了镇政府。十几年过去了,他找不到当时登记他们婚姻的工作人员。之后她又去了县政府,得到的答复依然是需要去村里开证明。
如果能再找个结婚证,事情就好办多了。刘洁说,每当他再次提到离婚,张南就会变得不耐烦。被紧急询问时,他会抛出一句“你可以去法院告我。”
向法院起诉离婚,刘洁也不是没有想过这条路。她说,她去过镇法院和县人民法院咨询,被告知如果夫妻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没有争议,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离婚。她谈到了在民政局不能结婚的原因。法院工作人员说,如果她想起诉离婚,还是要先证明他们有婚姻关系。如果没有结婚证和婚姻档案,法院无法立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告诉记者,民政部1994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传递了一个信息: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经登记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果没有结婚证和结婚档案,刘洁和她的丈夫只能被视为同居。刘辉律师执业以来,代理了许多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案件,但刘洁的情况似乎是无解的。在工作中,她遇到了很多向她咨询的人。他们有的结婚多年没有结婚证,有的是受人之托,有的是父母之托。“特别是农村,会更多,有些夫妻不知道他们的证是真是假。”
领取新结婚证的流程显示,申请人需要提供破损的旧结婚证或原结婚档案,而刘杰没有这两种材料。
无法证实的婚姻关系
在过去的三年里,刘洁很少回家,只有在国外读大学的儿子放假时,她才会回去住一段时间。每次回家,她都会去相关部门询问情况。但是,问题似乎处于无解状态。无论是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需要先证明两人结过婚,但刘洁拿不出任何能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和婚姻档案。
记者一度从张南同村一位退休村支书处得知,刘洁和张南确实是夫妻。在户口本上,她的婚姻状况也是已婚。有人帮她出了个主意:双方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确实是最便捷的解决办法。民政局可以为他们补办结婚证,但需要双方共同办理。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人不想来。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存。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离婚证。
上述工作人员称,县婚姻登记处成立于2012年7月。在此之前,每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都是在政府婚姻办公室完成,后来,婚姻登记档案都移交给了县档案局。近年来,县民政局已将全县纸质婚姻档案电子化录入。平时居民结婚证丢失,会根据婚姻档案补办一个新的结婚证。
庄浪县档案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系统中找不到结婚档案,可能是交接时纸质档案丢失,或者双方当时只领了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档案。当时有很多只拿到结婚档案的情况。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丢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律师邓认为,婚姻档案的权属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当事人,因此无权起诉镇政府或档案局。而相关行政主体丢失婚姻档案,直接侵犯了国家档案的管理秩序。调查清楚后,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法院工作人员曾告诉刘洁,如果没有与张南的婚姻证明,双方存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可以提起诉讼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适用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提到,一方当事人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男一女,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在1994《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重新登记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上述第三条的规定办理。
然而,两个孩子已经成年,刘洁和她的丈夫之间不存在财产和监护权的纠纷。如果只是解除同居关系或者申请离婚,没有结婚登记证明,法院仍然无法受理。
刘洁的两个儿子曾在微信聊天中表示,他们赞成母亲离婚再婚。“妈妈生病很多,旁边有人可以照顾。”小儿子说,这几年父母很少见面,即使见面也不怎么说话。他希望他们以后都重新建立家庭,过自己的生活。至于剩下的结婚证在哪里,他没有问父亲,父亲也很少告诉他自己的想法。
张南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和妻子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他找不到剩下的离婚证了。当有记者问他是否愿意离婚时,他用“无论如何”和“随时”来回答。
刘洁也希望开始新的生活。目前她最大的问题是,虽然在民政系统查不到她的结婚证,但她的户籍和丈夫还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也是“已婚”。她想把户口迁出,但必须向公安部门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并征得户主同意。然后,问题再一次回到“先证明你结婚了,再想离婚”的循环。
当被问及是否有寻找新伴侣的计划时,刘洁说,我不敢。户口本上,她还是已婚,担心她再结婚,丈夫会告她重婚。
今年年初,她来到新疆,在一家餐馆做服务员。虽然离开了家,但她还是觉得“不自由”,那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她:怎么证明我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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