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关心什么?

一.市长的职责

1,主持市人民政府工作,排名在中央派驻市委书记以下。

二。党委书记的职责:

1,负责市级区域党务工作,加强党的领导。

2、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开展本地区的党建工作,成立政法委、党务委员会等部门分工负责。

3.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分工与合作,与市长的协调。

4.根据市委组织部考察情况,任命党委委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任免。

扩展数据

因为中国人民和地方各级政府实行党委负责制,市委书记是城市的实际最高负责人,地位在市人大选举的市长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城市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四类,所以市委书记的行政级别可以是省(部)级(直辖市市委书记), 副省级(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或地级市市委书记由省委常委兼任)、正厅(局)级(地级市市委书记)或正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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