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法律能适用缓刑吗?
一般来说,有前科是指犯罪人有前科,即在本罪之前已经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普通罪犯如果有前科可以适用缓刑吗?如果你不知道,请在下面关注我。
第一,有前科可以申请缓刑吗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但如果前科是指累犯,则不适用缓刑;
3.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的;
4.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刑法》(1997修订)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3)刑法(1997修订)第七十四条缓刑不适用于累犯。
二、试用期满了怎么办?
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有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对缓刑规定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内,被缓刑的罪犯才会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才能最终取得良好的效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形:
1.缓刑考验期满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由有关机关予以公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前有其他罪没有判处刑罚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重新判决。对于前罪和后罪的处罚,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
3.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令,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我们一般认为有前科的人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惯犯。法律一方面规定累犯要从重处罚,另一方面规定累犯不能取保候审、判处缓刑或假释。所以如果发现罪犯有前科,这时候就不能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