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芝的个人经历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在律师制度恢复的情况下开始专职律师工作,并成功创办了合肥第三律师事务所(国有)和安徽陈友志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评为诚信律师,所创办的律师事务所被评为诚信律师事务所。20年来,他办理了数以千计的各类大案要案,在省内外享有盛誉。参与撰写出版了高校法学教材《中国经济法概论》一书,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了多篇专业论文。1990编写的《律师事务所十大管理制度》被司法部全文采纳,并向全国推荐。1991年被选为中国法律代表团代表出席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主要参与人权问题、国际贸易和国际知识产权的讨论;1993作为中国律师代表团成员出访东南亚国家。多次参加国际法律专家交流活动。其成果被收入《中国名律师词典》、《中国名人词典》等大型词典。
2陈友芝出生于1938年2月,四川人。大学文化。1961年,中学老师辞职,随父亲(老中医陈朝权)到四川省汉源县双河公社医院学医。1962就读成都中医学院;1964-1968先后师从成都名医谭、杨树勋和中国中医科学院专家蒲福洲、高慧媛;1988长春中医学院函授毕业。1968-1978,在四川汉源九乡侯丰医疗站行医。1980-1985先后在雅安医药公司店、雅安大乔代庆大药房做坐诊医生,1985-1989开办了自己的私人诊所,教残疾儿子陈自学成才。1990至今,被南昌医学科学院聘为平衡医学研究顾问。1992-1994以来,受南昌市医学会指派,配合广东省民政厅杨村社会福利院康复中心开展均衡医疗,治疗各种疑难慢性病。自1995以来,他一直在陈诊所工作。1999 5月赴加拿大温哥华参加中医药国际研讨会暨世界名医颁奖大会。受聘为加拿大传统医学主任和国际医学顾问。纳入国家科技人才和专业人才库。中国跨世纪名医盛典,《国际华伦医学杂志》编委,中国民间中医研究开发协会会员,四川雅安老科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