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哪些权利?
1-夫妻在家庭中享有哪些权利?你承担什么义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
(1)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
(3)夫妻对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4)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义务包括:
(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有互相赡养的义务。
2.夫妻财产关系
1-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归丈夫或者妻子所有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2-如何理解《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 * * *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归* * * *所有的其他财产”:
(一)一方通过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所得;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
3-哪项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五个方面: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专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
(4)一方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此外,军人意外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也属于个人财产。
除法定个人财产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个人财产的范围,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效力优先于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一方依法拥有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4-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所得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双方所有。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那么任何一方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财产利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享。
但由于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其权利的产生和取得与财产利益的实现往往不同步,甚至长期分离。如果在此期间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会给知识产权的物权性质和利益认定带来困难。判断一方离婚后取得的知识产权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该知识产权是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取得的。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2条的规定,在夫妻双方未约定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利益,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即使是离婚后一方获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只要在离婚前明确可以获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