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盗版软件追责。

法律分析:《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

计算机软件使用者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将计算机软件用于商业目的的,应当依照著作权法和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这种将法律责任主体从所有用户限定为商业用户的做法,符合我国国情。至此,商业利用盗版的法律责任由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成为日后司法实践的直接依据。

法律依据:最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2007年先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认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复制总量在500张(份)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商业利用盗版罪的底线是在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等三种情况下构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