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兴起下的新经济现象
在高科技行业,由于:
——劳动者结构基本发生变化,知识型劳动者(大专以上学历)已占绝大多数。比如美国,泰勒时代,体力劳动者占90%,脑力劳动者占10%;到了90年代,体力劳动者下降到20%,而脑力劳动者上升到80%。估计到2010,会变成10%和90%。在信息产业中,后者的比重更大。
——科技创新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发达国家,产品价值的科技含量已经达到70%以上。
——在高技术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中,知识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知识成为生产的主导要素。比如软件行业的知识可以直接转化为产品(“视窗”软件)。
高技术产业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知识创新者、价值创造者和资本所有者的融合。而且要素的综合效益和资本的运营效益已经大大超过了各种要素单个价值的总和。因此,这些劳动加入了价值创造的行列。
这样,“劳动”已经远远超出了“体力劳动”的范畴。如果仍然遵循只有体力劳动才是价值源泉的命题,就无法解释高科技行业的“超超额利润”。我有一个不成熟的观点,在高科技行业,从原材料到最终消费品,有四个层次的劳动:可变形劳动、可变劳动、组合劳动和物流劳动。
第一,变形劳工。这是体力劳动。即把原材料加工成传统产品,实现资源和劳动力一体化的劳动。如将砂矿淘洗成硅、焊接、组装、包装以及根据既定的设计图纸装箱等。
第二,可变劳动力。这是科技层面的劳动。即通过高科技的投入,使原有的资源不仅改变了形状和位置,而且改变了性质(物理化学或生物变化),实现了资源、劳动和技术的一体化,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物质(产品)。比如硅成芯片,实用软件等。
第三,联合劳动。这是管理层面的劳动。即通过管理工程的注入,使各种要素和半成品高效形成最佳组合产品,实现多种要素的定向整合,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商品。它的值会再次叠加。例如,合理的企业组织和科学的工艺流程会将开发的软件成果转化为美观、实用、价格合理的软件产品。
第四,运营劳动。今天,经济活动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商品生产的范围。信息化和全球化使得资本运营、市场选择和风险防范对企业的成败起着重要作用。这种物流级的劳动,其实涵盖了以上三个层次以及后续的阶段。是通过资本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合作,实现资本、劳动、科技、商品和市场的大融合,最终实现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过程。
应该说,这四种劳动在不同的程序中创造新的价值。以上四个层次的劳动,从第一层次到第四层次,创造的价值和承担的风险依次递增。如果说,变形劳动创造一般商品价值,创造精细价值,组合劳动创造品牌价值,操作劳动创造品牌价值。显然,一般商品的价值不能和精品比,精品不能和品牌商品比,品牌商品也不能和品牌商品比。
与此相对应,在高新技术产业中,体力劳动者主要创造一般商品的新价值,智力劳动者主要创造精品的新价值,管理劳动者主要创造品牌商品的新价值,资本所有者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创造品牌商品和企业无形资产的新价值。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资本所有者的剥削。为了证明资本所有者高收入的合理性,甚至否认剥削的存在,一些学者又回到了“三要素论”,这是不可取的。如果这样可以解决问题,为什么要浪费这么多墨水?只是邀请说回来。问题是,在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过去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完全等于剥削的收入,这是不准确的。除去完全依赖食物的资本所有者,今天资本所有者的收入结构变得复杂了。其收入至少包括五部分:一是“死因子”的租金和利息收入,为全体公民(甚至党员)所共有;二是扩大再生产基金,这是社会所必需的;三是“物流劳动”的报酬,在全球竞争中意义重大;第四,技术和管理创新的劳动回报;五是纯剥削收入。
因此,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中,上述四个方面都应该有参与权,应该按照各方在新创造价值中的贡献率进行分配。
增加利润
收益递减规律最早是由托马斯·马尔萨斯在1798年提出的。从65438年到70年代,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孟了和法国的瓦尔拉斯几乎同时提出了边际效用递减原理,建立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被经济学家称为经济理论史上的第二次革命,即所谓的“边际革命”。在此基础上,马歇尔整合其成果,建立了微观经济体系。
众所周知,边际价值论是用主观价值论代替客观劳动价值论的。它认为,在竞争市场中,价格是由边际供求决定的,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各种产品用途的估价会有效用递减。
如果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来解释收益递减规律,是这样的:收益递减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才会出现的非常有限的、有规律的现象。这些条件主要是两个:一是技术不变,二是存在完全竞争。也就是说,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一项技术在初始阶段能够带来超额利润,是因为其劳动生产率高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但由于完全自由竞争(自由进入),别人可以模仿。如果生产者多了,就会带来利润的均等化——收益会减少(在农业上,土地收益会减少)。所以有两个悖论:第一,如果技术进步的频率大到足以抵消利润平均化的速率,那么就不会出现衰退;第二,如果在某个生产领域出现垄断(竞争不可能),衰落也是一个问题。
随着信息产业的出现,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极大地动摇了收益递减的道理,甚至出现了收益递增的现象。收益递增会取代收益递减成为“定律”吗?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因为这种现象并没有出现在所有的经济领域。为什么信息行业会出现「收益递增」?乍一看,是由于以下“五大效应”:
第一,创新效应。如果说工业时代技术更新的周期是以年来计算的,那么在信息时代,这个周期就要以月和天来计算。随着技术创新的加速,第一个条件“收益递减”(技术不变)几乎不存在了。新技术不断涌现,超额利润不断产生,从而抵消了“下降”的趋势。
第二,成本效应。在以高科技为主体的信息时代,“边际成本”似乎已经变得多余——生产第一个芯片的成本是2.5亿美元,生产第二个芯片之后,成本几乎为零(几分钱!)。制造商的总成本变成了“固定成本”。边际成本的下降有利于获取超额利润,进一步弱化了“递减”趋势。
第三,垄断效应。高科技领域的技术创新,尤其是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往往呈现出“平台”的特征——比如微软从95、97、98到XP的Windows,都是在一个平台上的深度创新(或者说系统创新),而且这个平台拥有知识产权,别人进不去!这就形成了一种“继承垄断!高额超额利润无法“平均”,所以不是“减少”,而是“增加”。
第四,网络效应。网络越大,影响越广,使用和持续加入的人就会越多。人越多,市场就越大,经济会呈现正反馈发展。特别要提一下“有效信息不灭定律”:1-1=1,1=∞。那就是:一条有效的信息,一个人消费了之后,不妨碍其他人消费(这和工业资源是不一样的)。而且,消费的人越多,这些信息就越有价值!这样,“赢者通吃”的网络规则会让越来越少的人使用其他网络(语言)。这也客观上助长了垄断。
第五,惯性效应。比如,人们长期使用某个软件,就会形成惯性,很难切换到其他软件。这也客观上促进了垄断的加深。
简而言之,在信息产业中,由于平台创新、继承垄断和边际成本的消失,原本形成“收益递减”的技术循环和自由竞争(利润均等化)几乎不存在了。这就是“收益递增”现象的内在机理!
因此,基于“边际效用递减”的传统微观经济学将何去何从?目前,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分工变化
无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中,分工总是与专业化联系在一起的。在经济学的字典里,“分工”是这样定义的:“每个人都专门从事生产过程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的生产方式。分工是现代工业经济所特有的,可以提高一个国家的生产力。”(d .格林沃尔德:《现代经济学词典》,商务印书馆,1981,第141页)将“专业化”定义为“不同的生产活动在不同的个人、产业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分工。专业化,即劳动分工,可以存在于生产某种商品所必需的许多不同的操作中...专业化的基础是相互依存...所以,专业化是各行各业的基础……”(同上,第414-415页)可以看出,传统经济学对分工的定义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分工和专业化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是在专业化基础上的分工。即把生产分成几个小的特殊步骤或任务,每个人在小组中从事其中一项特殊任务;
第二,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因为可以提高工人的熟练程度,节省工序转移的时间,方便使用机器操作,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三,分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每个人都成为知识技能更窄的“专家”。
在信息革命中,出现了一些倾向相反的新情况:
第一,“跨职能小组”的出现。在信息经济中,“生产工具”主要不是机器,而是人的大脑。拥有不同知识和技能的人需要一起工作,杂交产生新的设计和产品,以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力,提高客户满意度。于是,跨职能小组应运而生。目前这种跨职能的集团,不过是“迁就”工业化造成的专业化分工现状的权宜整合。就其本质发展而言,应该是人人“一专多能”的方向。所以这种趋势明显不同于传统经济学中的专业化分工!
其次,是组织结构的扁平化。经济学中的旧分工理论常常与“金字塔”垂直组织结构理论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一种分工,即组织形式上的等级分工和专业化。它认识到具有不同功能的管理层次和相应的控制程序有助于生产过程的协调行动。然而,到了80年代后期,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它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员工行为、供应商和客户的“一体化”趋势。瞬息万变的市场使得这种金字塔式的多层次组织很难及时提供信息,改进工作,增强员工的主动性。于是,组织结构从主体性向扁平化的转变开始了。所谓平面化也是一种“交叉复合结构”。在那里,员工没有固定的办公桌,他们履行多重职能,没有传统的“专业分工”,所有的中层管理都被取消,上述跨职能团队直接向经理负责。显然,这种“交叉复合结构”也是对传统分工理论和组织形式分工的挑战。
第三,是业务流程的重塑。随着先进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只需要几个人就可以更快地完成商业活动中各种操作和任务的集成:一个店员坐到收银台后,一台计算机就可以立即检查委员会接受的订单,并分发货款。大量的原始票据处理工作没有了!许多繁琐的“额外活动”被取消,各种商业活动通过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被整合。因此,商业活动过程中原来的分工和专业化已经被整合成一种综合活动。
这些新现象都对传统的分工理论提出了挑战,表明信息化和工业化条件下的分工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如果说,工业化分工是分析性分工,信息化分工是综合性分工;工业化分工是越来越专业化的分工,信息化分工是越来越全能的分工;工业化的分工是人依赖机器的分工,信息化的分工是人创造机器并使之服从人的智能发展需要的分工。
这种分工发展的结果是,工业分工使人越来越成为机器的“一部分”,信息分工使人得到越来越自由全面的发展。
垄断的新含义
反对垄断,鼓励竞争,在传统经济学和发达经济体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反垄断法。但是,在新的信息经济中,出现了新的情况,这就需要重新定义“垄断”的定义,甚至对策!
一方面,信息化的推进大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使得竞争更加激烈。市场似乎变得更加完备,甚至有人提出“欢迎亚当·斯密回来”。但是,不要忽视这只是现有商品的移动市场的情况。在新产品创新领域,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在创新领域(从创意到研发再到新产品),信息的不对称不仅不可能是透明的,更是不对称的——互相保密。因为,一个好的创意一说出来就被别人“偷”走了,一文不值。不仅如此,正如我们在收益递增机制中所说的“继承垄断”,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收益递增形成的巨大经济实力的倾斜(有能力收购其他竞争对手的公司),以及“用户基础”(使用一种产品的惯性和广泛基础)的改变,都有可能“锁定”市场,造成新的市场不完全性和新的垄断形式。
新垄断和旧垄断有什么区别?要实践的发展还不清楚。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有两件事非常清楚:
(1)旧垄断是凭借资本占有优势,通过资本集中垄断市场的趋势;新垄断是凭借知识占有优势,通过不断创新和推出新产品来垄断市场的趋势。
(2)旧垄断,由于依靠资本优势垄断其产品的市场份额,是一种因收益递减而“保护”现有技术的倾向,排斥新技术取代旧技术是创新的障碍。新的垄断不是这样的,因为它是收益递增鼓励的,垄断和技术的深入创新和持续创新有关!
显然,应对这种新形式的垄断确实是一个复杂的新课题。美国在这个问题上是否犯了错误?旧的垄断概念和反垄断法是否被错误地用来处理新的垄断问题?值得讨论。目前,国内外有不同的看法:
——美国教授W. Brian Arthur和Sartin Commari教授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美国GDP自1994以来的持续增长和90年代的经济成功应归功于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增长,尤其是软件和计算机公司的爆发式增长。GDP总增长的30%是由这个行业提供的。而其中,微软是它的“火车头”
因此,亚瑟认为:“反托拉斯者在控制那些由于收益递增而获得支配地位的高科技公司时必须谨慎。控制这样的公司会扼杀创新。”(信息时代的经济学P.141-143)
——中国光明日报2006年9月19日发表署名ZhiIsrael的文章。文章还指出,在1995年,由于Windows 95的推出,IT行业出现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在世纪末,世界寄希望于Windows XP的推出。但由于反垄断诉讼,微软一直不敢推出XP,即使it行业发展走出“低谷”。美国经济是否因此加快了衰退的步伐?这是值得观察的。
供求关系
在传统经济学中,需求和供给的关系非常明确,它们是构成价格机制的两个杠杆——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交点形成市场的均衡价格;价值来自于供应者,消费者是价值的破坏者(消费者);等一下。近年来,由于新经济的兴起,供求问题也发生了显著变化。
首先,是由于直销商业模式的出现而产生的供需一体化趋势。供应商、制造商和客户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这种一体化趋势引起了传统供求观念的一系列变化;
首先,供应商可以直接控制需求。例如,美国的格里婴儿用品公司设计了一套“供应-给予链”,通过在销售点输入客户的电子数据库交换交易信息,并与客户建立私人电子联系,开发了一套可以快速响应需求变化的系统。再比如,现代广告对消费(需求)的促进作用,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经济学中“理性选择”的边界——如果都是理性选择,供应商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做广告?
第二,厂商可以满足个性化需求。例如,在美国,使用多体选择和订购系统,客户可以直接从工厂订购“定制”汽车。这样,供给和需求的独立性就大大削弱了,两者之间的界限也很难分清。
第三,供需一体化趋势。可以说,没有潜在需求,就不会有供给。潜在需求→想法→创新→供给的时间差被大大缩短,甚至看不到距离。这些变化都是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人类似乎进入了“电子供需”时代。
其次,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外包”使得供需不明确。
这些新情况都对传统经济学的供求理论提出了质疑:
谁是供应商,谁是消费者?
——是需求决定供给,还是供给决定需求?
-价格还是效用的指标吗?
-消费者在价值创造中发挥作用了吗?
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