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求解答

著作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种专有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版权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著作权是指各种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了狭义的著作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艺术家、音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律上称之为“邻接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邻接权纳入规范范畴,在《著作权法》中单列一章保护邻接权。可见,我国的著作权立法采取的是广义的著作权。

著作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权利,在权利客体和权力属性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著作权的权利客体是可复制的。

作品作为著作权的客体,是思想或情感的表达,是无形的、享受的,可以被多人同时使用或复制。同时,作品有表演、广播、翻译等多种表现形式。作品的使用对作品的载体有影响,但对作品本身不构成事实上的改变。

(二)版权权力可以分割

著作权本身由人身权和作品财产权构成,二者可以有效分离。著作人身权可以独立于著作财产权而存在,同一权力可以多次处分。

(3)版权的自动生成

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登记和公告,即权利的取得和归属必须通过行政确认程序来确认。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而自动产生。一般不需要履行任何形式的登记或注册手续,也不管是否已经发表,只要创作完成,就拥有著作权。

(4)个人版权保护的永久性

版权与作品的创作者密切相关。因此,保护作者对作品的人身权是版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著作权中,作者的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始终由作者享有,不得转让,也不受著作权保护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