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记录应包括哪些内容?
A.时间b .地点c .事件d .案件性质e .处罚依据
制作现场笔录的注意事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据各种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的财物和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书面记录,即为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是法定的证据形式,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格式文书。记录的内容是客观事实的反映。
一、现场检查记录的概念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案人员依法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和犯罪现场时所作的书面记录。它是工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具有很强的证明作用。
二、现场检查记录的组成
现场检查记录分为头、体、尾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当事人等基本信息,要逐项填写。尾部是各方的确认签字,关系到现场勘验笔录的法律效力,非常重要。文字是笔录的主体部分,应客观记录,不加评价,并应抓住重点,贴近案情,详细恰当,有效反映客观事实。
三、现场检查记录制作要点
1,执法主体及执法资格说明;
2.经营主体的确认,包括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经营活动的来源或者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
3、场所概况。情况复杂的,应说明所在地,必要时应绘制图纸,说明营业执照与注册地址是否一致;
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态、放置、用途及相关书证、物证;
5.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包括当事人及其雇员、助手、顾问和消费者的信息;
6、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活动及结果;
7、检查活动中当事人的异常表现和行为;
8、现场询问当事人、旁证、现场摄影、录像、绘图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
9、采取抽样取证、强制措施。
10,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的原因,笔录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有见证人在场的,应当签名见证。在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地方,检查人员可以按照分工,根据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做好记录,最后做好汇总记录,负责整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