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法院分为哪些部门(科室)?

以河间市为例,河间市人民法院共有15个庭、室、科、队,下辖7个基层人民法院。

1,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和处理司法事务;协调本院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党组会议、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

2.政治部

负责法院干部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管理法院的机构设置;负责考试、调配、考核、奖惩、培训、任免、工资福利、退休和法官警衔、司法警察警衔等职称评定和管理。

3.立案庭

依法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的审查、登记、立案;依法收取诉讼费,办理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审批手续;审查处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与相关人民调解组织的诉讼调解对接工作。

4.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侵犯财产、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贪污贿赂、渎职等第一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事项。

5.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侵犯财产、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贪污贿赂、渎职等第一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事项。

6.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合同、交通事故赔偿、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

7.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合同、交通事故赔偿、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

8.行政法庭

审理土地、公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第一审行政案件。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9、审判监督法庭

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案件;负责试验管理。

10,执行法院

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和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执行依法需要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11,执行一庭

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和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执行依法需要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12,第二执行法院

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和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执行依法需要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法警大队13

负责刑事押解、值班法庭、羁押、民事服务、协助诉讼保全、执行、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等司法警察工作;配合执行法院和相关法院开展相关事宜;负责我院机关的安全和消防工作,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14,司法技术援助办公室

负责审判执行过程中司法鉴定的审核咨询,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鉴定的对外委托业务。

15,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制定和完善廉政制度,检查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的情况;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查处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和其他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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