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基本建设会计

查基建会计制度:基建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现对国有建设单位的会计处理补充如下:

一、会计科目

(一)将“合资经营资金”科目改为“项目资本”科目,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在经营项目中核算。

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项目资金”科目。支取款项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资本”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下一年年初新设账户时,借记“工程资金”科目,贷记“交付资产”科目。项目完工后,将剩余资金交给生产企业时,借记“项目资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项目资本”科目应设置“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增设“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经营项目取得的项目资本公积。包括投资者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捐赠的财产等。

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投资额,贷记“项目资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投资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

收到投资者捐赠的现金后,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投资者捐赠的材料和物资,根据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证或类似材料和物资的市场价格,借记“库存材料”、“陈旧设备”、“设备投资”科目,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下年初新设账户时,借记“工程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交付资产”科目。

“项目资本公积”科目应按类别设置明细核算。

(三)增设“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核算不能形成部分资产的非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支出,如河道清淤、航道疏浚、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报废项目等。上述构成资产一部分的投资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而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核算。

河道清理、河道疏浚、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等支出。在非经营性项目中,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可行性研究费”科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工程整体报废的净损失,经批准后,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待核销的资本性支出,应于次年年初核销,借记“资本性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科目,贷记“待核销资本性支出”科目。

本科目应按支出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中,增加以下核算内容: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配套的专用设施而发生的投资支出,包括铁路专用线、专用公路、专用通信设施、输变电、地下管线、专用码头等。

建造专用设施发生投资支出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科目。专用设施建成后,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非经营性项目的产权不属于本单位专用设施的,计入转出投资,借记“转出投资”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产权属于固定的本单位专用设施。经营项目的产权不属于单位专用设施,而是作为无形资产交付的,借记“交付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产权属于单位专用设施,作为固定资产交付的,借记“交付资产——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五)增设“转出投资”科目,核算为非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属于单位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

非经营性项目的产权不属于本单位的专用设施。完工时,借记“转出投资”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转出的投资应于次年年初核销,借记“基本建设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科目,贷记“转出投资”科目。

本科目应按转出投资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在“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中,增加以下核算内容: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为购买产权不属于单位但有使用权的统建住房而分配给统建单位的投资。产权属于单位的,视同承包工程,用“预付工程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应付工程款”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建设单位分配统一建设单位的投资时,借记“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资产”科目,贷记“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于次年年初核销,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工程资金”、“待处理基建支出”等科目,贷记“交付资产”科目。

(七)取消“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拨款”科目。

建设单位收到财政拨付的贴息资金,原在“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科目核算。取消本科目后,收到财政拨付的贴息资金,通过“递延投资——贷款利息支出”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先调整本年及以前年度收到的财政贴息资金的科目,即把“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和“基建拨款——上年拨款(财政贴息)”科目的余额,转入“递延投资——贷款利息支出”科目,借记“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和“基建拨款——上年”科目。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应减少工程造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投资”

二、会计报表

(1)资金平衡表

1?在资金占用人的“其他投资”科目下,将“二。待核销的基础设施支出”和“III。增加“转出投资”,分别反映建设单位待核销的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的期末余额分别填列。

2?在资金来源上,取消原“8、本年财政贴息资金分配”项目;把原来的“二。合资拨款“项目转入”II。项目资金”项目,并增加“三。项目资本公积”项目在本项目下,分别反映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和建设单位取得的资本公积。根据“项目资本”和“项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本表中其他相关项目的序号予以顺延。

(二)基础设施投资情况表

1?在“基建投资拨款及贷款”项目所属的“单位拨款”栏后,增设“国家资本金”和“法人资本金”栏,分别反映国家和法人从建设开始到本年年末投入的累计项目资本金,根据上年本栏数字和“项目资本金”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列。

2?将“基建投资支出”项目所属的“其他基建支出”栏改为“待核销基建支出”栏,并在本栏后增加“转出投资”栏,以反映建设单位自开工至本年末累计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根据上年本栏数字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本表中其他相关项目序号顺延。

(3)待摊投资清单

将“贷款展期利息收入”改为“存款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实现的存款利息收入和政府拨付的贴息资金,根据“递延投资-贷款利息支出”科目本年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企业基础设施业务会计处理办法

为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企业基本建设业务的核算工作,现对企业尚未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处理补充如下:

一、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工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企业等会计制度中称为“在建工程”,房地产和对外经济企业会计制度中称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建筑业企业会计制度中称为“专项工程支出”,下同)分为“基本建设支出”、“改建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

对于基本建设业务较少或工程量较小的企业,仍可继续使用“在建工程”科目,在本科目下设置相关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基建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建设期间,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和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和发生的待摊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2?基建支出科目下有四个明细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正在安装的设备和待摊基建支出。

(1)“建筑工程”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建造房屋、“建筑物”及其他土建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应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列入房屋工程预算的各类房屋及建筑物、采暖、卫生、通风、照明、燃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以及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的各类管道、电力、电信、电缆、电线的敷设工程。

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各种窑炉砌筑工程等。

施工场地的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规定的施工地质勘探、工程竣工后施工场地的清理和绿化。

矿山采掘工程、铁路、公路、桥梁等工程。水利工程,如水库、大坝、灌溉渠等工程。人防、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2)“安装工程”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进行设备安装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等费用。应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输、实验、医疗等需要安装设备的装置和组装项目,与设备连接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安装项目,已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

为了确定安装工程的质量,单机设备和系统设备的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空载试运行所发生的费用。

(3)“安装中的设备”明细科目。该明细账户用于核算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的正在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本明细账应按单位工程设置,并按设备品种、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4)“递延基建支出”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规定应分摊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管理费: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具仪器使用费、印花税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管理支出。

土地征用费:指因划拨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土地复垦费。不包括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可行性研究费:包括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和可行性研究费。

临时设施费:包括按规定拨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以及企业自行施工发生的临时设施实际支出。

融资费:包括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汇兑损失等。那应该由基建项目来承担。

负荷联合调试费:指交接验收前单个项目(车间)调试费与调试收入的差额。

合同公证费和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的合同公证费和工程监理费。

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工程损失: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报废损失、库存损失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材料损坏。

其他:指除上述以外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其他费用,如电源补贴、商业网点费等。

3?企业承包的基建工程,按合同规定预付给承包企业工程款和材料款时,借记本科目(建筑或安装工程-XX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分配给承包企业的材料作为预付材料款的,借记本科目(建筑或安装工程-XX工程),贷记“工程材料”科目。需要安装的设备交付承包企业安装时,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中),贷记“工程材料”科目。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应借记补充工程款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XX工程),贷记应付账款和银行存款。

4?自营基建项目,领用工程材料时,借记本科目(建筑或安装——XXX工程),贷记“工程材料”科目。基本建设项目收到企业原材料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基本建设项目收到企业产品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领用需要安装设备时,借记本科目(安装设备时),贷记“工程材料”科目。

应负担基本建设工程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XX工程),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企业辅助生产部门为项目提供的服务,如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应按实际成本按月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XX工程),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5?项目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基建项目发生时,借记本科目(递延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基建项目的税负,借记本科目(递延基建支出),贷记“应交税金”和“银行存款”科目。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报废或毁损,扣除剩余材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支付基建支出),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XX工程)。

工程材料在施工期间的盘亏和毁损,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递延资本性支出),贷记“工程材料”科目。对于多余的工程材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基建工程交付前的联合负荷试车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支付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取得的试运行收入应作为相反的会计分录。

基本建设项目借款利息,应按应计利息分别处理:如果发生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递延基本建设支出),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如果发生在固定资产交付后,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科目。

对于使用外币贷款的基建项目,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汇率变动造成的汇兑损失,计入在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递延基建支出),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如果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6?基本建设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清理,已领出的剩余材料应退回库,借记“工程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企业应当计算每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并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线路等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和待摊资本性支出。

(2)动力设备、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基础、支柱等的建造费用。或建造锅炉和各种特殊炉子的建造费用;待摊销的资本支出。

预付基建支出的分摊方法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1)按实际分配率分配。适用于建设周期短的建设项目和一次完成的整个项目的所有单项工程。

实际分配率=待摊基建支出明细余额÷(建筑工程明细余额+安装工程明细余额+安装中设备明细余额)× 100%。

(2)按预算分配率分配。适用于建设周期长、单项工程分期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

预算分配率=(预算中待摊基建支出项目总数-可直接分配的部分)÷(预算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待安装设备投资总额)× 100%。

(3)待分配固定资产的递延基建支出=该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安装成本和设备安装成本之和×分配率。

企业根据编制的交付使用财产清单,结转基建工程费用,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7?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未完工基建项目的实际支出。

(二)“项目支出变动”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改良、装修等工程,下同)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为修缮工程准备的但尚未收集的工程材料和设备不在本科目核算,应在“工程材料”科目核算。

2?企业用于更新改造工程的工程材料、工程人员工资、外购工程支付的工程价款、贷款利息、汇兑损失、税金及其他应由工程承担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材料、应付工资、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未完工的装修工程的实际支出。

(三)“大修理项目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实施大修理项目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大修理项目准备的材料和尚未领用的材料不在本科目核算,应在“工程材料”科目核算。

2?企业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工程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大修理项目完工后,结转大修理项目支出,借记“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大修理项目的种类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未完工的大修理项目的实际支出。

(4)“工程材料”科目

1?本科目核算为基建项目、改造项目和大修理项目采购的材料,以及尚未交付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基本建设期间根据工程预算为生产而购入的预付大型设备和工器具也在本科目核算。购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设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预付大型设备款”、“生产用工具和仪器”等明细科目。

3?购入工程材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预付大型设备时,借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设备和补充设备时,借记本科目(特种设备),贷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项目收到工程材料时,借记“基本建设工程支出”、“改造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带出的剩余材料应退回仓库,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为生产准备的工具、仪器交付使用时,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材料,如转入企业存货,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的,应先结转工程材料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时,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处理。

4?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材料,扣除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工程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工程成本;项目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5?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为工程项目购入但尚未领用的专用材料、待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为生产准备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五)“其他基建支出备忘录”

企业应设置“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专门登记构成工程预算内容但不通过“基建支出”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按不需要安装设备的建设工程预算内容购买的、现成房屋、无形资产、待摊费用等。上述费用发生时,企业应通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科目进行核算,但同时应在“其他资本性支出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二、会计报表

修改共工(或咨询等)01表资产负债表。)并添加共工(或咨询等)的表01、表3、表4、表4、表01、表01。).

(1)资产负债表

本表取消原“在建工程”项目,增设基建工程支出、改造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工程材料支出四项,分别反映期末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的实际成本和尚未收款的工程材料的实际成本。应根据“基本建设支出”、“变更项目支出”、“大修理项目支出”、“工程材料支出”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填列。仍使用“在建工程”科目的企业,应根据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基础设施项目清单

本表反映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和完成情况,是为考核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而编制的。

该表格的填写方法如下:

1?“单项工程及费用”栏应根据建设工程预算中所列的单项工程及费用填列。

2?“开工日期”栏根据项目的实际开工日期填写。

3?“预计数”栏,根据批准的项目估算单个项目的数量。

4?“已竣工基建工程”栏,反映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的贷方发生额逐行填列。

5?“在建工程”栏反映未完工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建设工程”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逐行分析填列单项工程。

6?“安装工程”栏反映尚未完工的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安装工程”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析单项工程,逐行填列。

7?“安装中的设备”栏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带出的安装中的设备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安装中的设备”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逐行分析填列单项工程。

8?“预付基建费用”栏反映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应分摊计入交付资产价值的费用。本栏不按分行填列,只填合计数,根据属于“基建支出”科目的“递延基建支出”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9?“小计”栏,根据第4至7栏的合计数填列。

10?“工程材料”栏反映为基建项目采购但尚未收回的工程材料的实际成本。本栏不按分部填列,只填总数,根据“工程材料”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应扣除为生产准备的工具、仪器的实际成本)。

11?“合计”栏,反映未完工基建项目的实际成本。按8列加9列的总数计算列数。

(三)基础设施投资情况表

该表一般反映企业基建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实际支出情况。为考核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概算的执行情况,特编制此表。

该表格的填写方法如下:

1?“基本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反映企业用于建设工程的资金,根据实收资本、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有关记录填列。其中,“累计发生数”栏根据上一年度栏号和“本年”栏号填列。

2?“基建项目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基建项目的实际支出。根据“基建工程支出”及其相关明细科目和“工程材料”科目的相关记录,分析填列。其中,“累计发生数”栏根据上一年度栏号和“本年”栏号填列。

3?“其他基建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通过“基建支出”核算,但构成建设项目概算的其他支出。根据“工程材料——生产用工具、仪器”和“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的有关记录,分别填列项目。

(4)基础设施贷款情况表

本表反映企业按规定从各种渠道借入的基本建设贷款。本表根据“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