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优先权,写作的格式是什么?

请根据本表背面的“填表须知”正确填写本表各栏。这个盒子是专利局填的。

真名

使用

新的

类型名

申请号(实用新型)

②病例分型

提交日期

设置

数数

请求日期

费用减少

核准

⑤注册号

扩展

第一个申请人的姓名。

单位代码或个人识别号

国籍或居住国家或地区

电话

邮政管理局地址

编码省,自治区,

直辖市名称市(县)

名义名称

市(乡)、

街道和门牌号

顺序

扩展

人名

国籍或居住国家或地区

电话

邮递区号

陆地地址

顺序

扩展

人名

国籍或居住国家或地区

邮政编码地址

⑨对联

领带

人的名字

电话

邮递区号

陆地地址

⑩确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并宣布第一申请人为申请人的代表。

11

产生

戴笠

理由

机器

构造一个名字

替代代码

邮递区号

电话

陆地地址

代理人

1姓氏

代理人

2姓和名

工作许可证号码

工作许可证号码

电话电话

12分案申请

原始申请号

原案件的申请日期年月日。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的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二、本表应用国家公布的简化字填写,表中文字应打字或打印,字迹应为黑色。外国人的姓名和地名没有统一译文的,应当在请求书的英文信息表中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的方框供填表人选择。如有框后提及的内容,应在框内注明。

四、本表所有地址栏中,国内地址应注明省(直辖市、自治区或特别行政区)、市(县)、区(乡)、街道、门牌号和邮政编码。外国人的地址应注明国家和州(市、县)。

五、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的,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减费请求书及相关文件。

不及物动词填写表格的说明

1.本表第1、2、3、4、5、19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6栏和13栏中的发明名称应当简单明了,一般不超过25个字。

3.本表格第7栏的设计者应为自然人。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设计者,应该从左到右,然后从上到下填写。

4.本表第8栏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的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不得书写笔名或其他非正式姓名。有多个申请人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规定外,以请求书中指定的第一个申请人为代表人。第一申请人为公司的,应填写公司代码;如果第一申请人为个人,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5.本表第9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联系人为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的收件人;如果请求中未指定联系人,则第一个申请人为收件人;有两个以上申请人(含两个)时,请求书中另有规定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的,收件人为代表人。

6.当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时,应在10栏中注明指定的代表。

代表人的权利:除直接涉及* * *权利的程序外,代表人有权在专利局处理各种事务。

7.本表第11栏应填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号。专利代理机构委托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并同时注明专利代理人工作证证书编号。

8.申请分案时,申请人还应填写本表12栏。

9.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当填写本表14栏。

10.申请人请求宽限期以不丧失新颖性的,还应当填写本表15栏。自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1.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名称、份数、页数和数量正确填写本表16栏和17栏。请求的页数按A4纸计算。专利局将根据实际收到的文件数量逐一进行核实。

1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在本表18栏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18栏由所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两份请求书中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名或者盖章不得为复印件。

13.本表不能填写设计人、申请人和优先权要求的内容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13

真名

使用

新的

类型名

14

要求

要求

优秀的

第一

正确

声音

早期应用

国家或地区在先申请日期在先申请号15

首次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

消极情绪

失去

新的

自然

广泛的

限制

时期

声音

明亮的

在指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其他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的。

暴露其内容

16申请文件清单

17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

每个副本

第0页

要求降低费用

2.描述摘要

每个副本

第0页

费用减免请求的证明

3.附图概述

每个副本

第0页

转让证书

4.索赔

每个副本

第0页

专利代理委托书

5.说明

每个副本

第0页

早期申请文件的认证副本的数量。

6.说明书附图

每个副本

第0页

原始申请文件的复印件

其他证明文件(注明文件名称)

索赔项目0的项目编号

18申请人或机构签名

年月日19专利局文件清单审核

年月日

1.申请人最迟应在收到受理通知后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和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从第十一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加收150元;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每一页加收50元,从第301页起每一页加收100元。

3.各种专利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出。

4.邮局汇款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费用管理处;申请号和费用名称应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注明。

5.银行汇款,请寄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账号:0200010009014400565438;并应在银行汇款单上注明申请编号和费用名称。

6.对于那些只能使用电子银行间汇款的人,他们应向银行支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在汇款单的主题栏中至少包括申请号和费用名称,同时将其发送到专利局。

7.申请号13的阿拉伯数字要填写正确(注意:最后一位校验位可以是字母),小数点可以不填。

8.每份申请的费用应当分别汇出,两份或者两份以上申请的费用不得在一份文件中汇出。

9.以下缩写可用于费用名称:

申请费-申请

优先索赔费-优秀

申请附加费-附加

专利登记费-邓

印花税-印刷

年费-年

滞纳金-延迟

审查费用-审查

申请暂停程序的费用-暂停

实用新型检索费-实际检查

延期请求费-延期

恢复权利的索赔费用-恢复

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宣告

记录项目的变更费用-变更

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费的裁定请求费-强制裁定

10.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汇款人承担。

实际的

新的

类型名

说中文:

英语:

扩展

人类

名字

说/打电话

陆地

位置

设置

数数

人类

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