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中刊登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公告。商标许可包括以下几种:(1)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和方式内将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不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2)一般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和方式使用其注册商标,可以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3)专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和方式内,将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许可他人单独使用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