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画家给了小张一幅画。如果画家去世了,小张可以印刷出版吗?
这个问题属于知识产权法和著作权法的调整范围。
“画作的印刷出版”是艺术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问题,但画作是画家送给小张的,画家的发行权已经按照“一次用完”的原则行使,不存在侵犯发行权的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艺术等作品原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艺术原作品的展示权由原所有权人享有。”因此,小张仅享有该画著作权的展出权,不得在法定期限内印刷出版该画。当然,根据《继承法》和《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画家复制该画的原始权利由其继承人享有。如果小张和他的继承人达成协议,仍然可以印刷出版,但一般来说,他的继承人会索要大部分稿酬,因为复制权属于他;没有继承人的,该画的复制财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从65438+2月31的第二天起,画家去世50年后,即从65438+10月1起,无论小张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组织,均可印刷出版该画家的画作,但需注明著名画家的姓名。(根据第21条第一款和著作权第二十条规定,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署名权是永久的。)
-我是法律专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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