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内容是什么?

2014年2月8日,14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65 438+04]63号印发《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共分六个部分:充分认识应急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方向、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组织协调。

重点方向是: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

主要任务是加快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推广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应急产业是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提供专项产品和服务的行业。近年来,我国应急产业发展迅速,在应急响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产业体系不完善、市场需求培育不足、关键技术装备发展缓慢等问题。发展应急产业可以一举两得。为加快我国应急产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1]

一、充分认识发展应急产业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应急产业是提高基层公共安全水平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突发事件易发多发,防控难度日益加大。应急产业的发展可以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质保障、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提高基础设施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增强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应急产业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众安全意识的提高,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急救行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加快应急产业发展,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催生新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扩大社会就业。

(3)发展应急产业是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应急处置现场情况复杂,对应急技术装备的适应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更加苛刻。我国应急产业起步较晚,部分产品技术含量低,部分关键技术产品依赖进口。加快应急产业发展,将推动相关产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理念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提升我国应急技术装备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1]

二、总体要求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 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加快关键技术突破,不断提升应急产业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增强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能力,稳增长促改革。

(5)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政府宏观引导和政策激励,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以改革的方式调动市场主体发展应急产业的积极性。

创新驱动和需求驱动。努力通过引进消化吸收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再创新,掌握* * *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促进科技成果产品化和产业化;培育市场需求,推动应急产品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形成对应急产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统筹规划,促进协调发展。完善应急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形成符合我国公共安全安全需求的应急产品体系,推广应急救援、综合应急服务等市场化应急服务新业态,不断提高应急产业对突发事件的综合保障能力。

为社会和经济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开发应急产品,储备生产能力,完善应急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6)发展目标。到2020年,应急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应急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批关键技术和装备的R&D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批自主研发的重大应急装备投入使用;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发展一批应急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1]

三、重点方向

(7)监测和预警。围绕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重点开发监测预警应急产品。在自然灾害方面,发展地震、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病虫鼠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监测预警设备;在事故灾害方面,发展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交通安全、海洋环境污染、重污染天气、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监测预警设备;公共卫生方面,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生活用水安全的应急检测设备、疫情监测诊断试剂和装备;在社会安全方面,开发城市安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监测预警产品。同时,发展应急预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和设备。

(8)预防和保护。以提高个人和重要设施防护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重点,重点发展预防和防护型应急产品。在个体防护方面,开发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避险、特殊工种防护、家用应急防护等产品;在装备设施保障方面,发展社会保障、重要基础设施保障、重要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等装备。

(9)处置和救援。以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专业性为重点,重点开发救援应急产品。现场保障方面,开发应急现场信息快速获取、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应急供电、应急后勤保障等产品;在生命救援方面,开发生命搜救、医疗急救、健康应急保障等产品;在应急救援方面,开发消防、建(构)筑物废墟救援、矿难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程救援、海上溢油应急、道路应急救援、航空应急救援、水上应急救援、核事故救援、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疫病检疫处理、反恐防爆处理等产品。

(10)紧急服务。以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处置社会化服务水平为重点,创新应急服务业态。在事前预防方面,发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安保工程、应急管理市场咨询等应急服务;在社会救援方面,发展应急医疗救援、交通救援、应急物流、工程救援、安全生产、航空救援、海洋生态破坏应急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应急服务;在其他应急服务方面,发展灾害保险和北斗导航应急服务。[1]

四。主要任务

(十一)加快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应急产业相关科技工作,推进应急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建设,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应急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组建应急产业重点方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充分利用军工技术优势发展应急产业,促进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融合。创新商业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进应急产业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

(12)优化产业结构。坚持需求牵引,以目录和清单的形式明确应急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方向,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应急产品和服务。适应应急响应需求,推进应急产品标准化、模块化、系列化和特色化发展,引导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应急服务业,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提供应急服务,支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急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

(十三)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规律,加强规划、布局、引导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应急产业集群,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依托国家储备和优势企业现有能力和资源,形成一批应急物资和产能储备基地。根据区域突发事件和产业发展特点,建设一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区域应急产业链,引领国家应急技术装备、应急产品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

(十四)支持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企业通过并购、品牌经营等方式进入应急产业领域,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应急产业优势企业的引领作用,培育和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应急产业中小企业,促进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十五)推广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加强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消费观念的转变,激发单位、家庭和个人对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应急避难场所、交通基础设施等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提高各类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的设备配置标准,推进应急设施设备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完善应急产品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产能储备管理体系,建设应急产品和产能储备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应急产品应用。加强应急仓储、中转和配送设施建设,提高应急产品物流效率。运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重大应急创新产品的首次应用。推动应急服务业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相结合,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预防和救援体系,加快实施巨灾保险。

(十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应急技术和先进服务理念,增强竞争力。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R&D中心,引进更多应急产业创新成果,在中国实现产业化。支持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鼓励企业以高端应急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进口国外先进应急技术和装备。引导外资进入应急产业相关领域,国家支持应急产业发展的政策同样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举办展览、双边或国际论坛和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利用相关平台交流推广应急产品和服务。[1]

动词 (verb的缩写)政策措施

(十七)完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规范和促进作用,加快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标准的制(修)订,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应急产业升级转型。鼓励和支持国内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自主技术标准的国际话语权。

(十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相关投资、科研等计划中支持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应急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引导应急产业发展的政府投入机制,带动全社会加大对应急产业的投入。落实和完善适用于应急产业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及时对被征用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

(十九)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创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应急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产业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按照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原则,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资质良好、管理规范的应急产业企业的担保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的重大应急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

(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应急产业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和科研团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管理人才,造就一批领军人物。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应急产业相关专业。依托相关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利用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完善相关配套服务,鼓励海外专业人才回国创业。

(二十一)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应急产业发展。建立应急产业运行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和统计体系。加强应急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应急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托现有国家和社会检测资源,提高应急产品检测能力。完善关系个人生命安全的应急产品认证制度。鼓励发展应急行业协会等群众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应急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