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可以复制吗?

两个专利权人各享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该专利权相同或者等同,后期申请的新专利属于重复授权。以生产或者销售方式实施后申请的新专利,构成对先申请的新专利的侵权。2006年,苏向申请瓷砖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苏以杨1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与其外观设计专利1一致的产品,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为由提起诉讼。2007年,案外人杨某2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杨1于2008年与杨2订立独家许可合同,获得杨2授予的独家许可。本案焦点: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相同或者等同。应该怎么做?法院审理查明,对于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原告苏在先申请外观设计1专利权,杨在后申请外观设计2专利权。由于外观设计专利未经实质审查,在在先申请的1号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后申请的2号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等同的情况下,杨2号外观设计专利属于重复授权。经对比、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被告杨1生产销售的外观设计专利2的产品,其外观设计特征与原告苏相同或近似,已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1的侵权。被告实施后者多次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2已构成对原告苏的外观设计专利1的侵权。法院判决被告杨1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苏的外观设计专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