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创新就是创新。

欧拉说,“一切从定义开始”。要谈创新,就要从源头说起,首先要认清它的概念。以下是维基百科的定义:

我们先从创新的定义开始,一步一步的切入文章题目的中心主题。

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改进和创造都属于创新。说白了,什么叫改善?不就是你中学的时候抄了同桌的英语作文,自己替换了几个漂亮的高级单词交上去的吗?所以,立志创新的朋友们,不必说我这辈子一定要纯创意,完全靠自己发明点东西。其实如果能在原有的东西或者方法的基础上做很大的改进也是很有创新的。你还记得初中物理书上躺着的瓦特吗?瓦特只是改进了蒸汽机,但由于蒸汽机的效率和性能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并不关心究竟是谁先发明了蒸汽机。

事实上,我认为改进的创新甚至比纯粹的创造性创新更为关键。

原因如下:

讨论完基本概念,我们来思考一下‘抄袭创新’的关联性。

毕加索的中文名言是,“好的艺术家临摹,伟大的艺术家偷窃。”当我们窃取别人的优秀想法时,我们永远不应该感到羞耻。

经常看书的人可能总觉得在哪里看过这句话,没错,就是《乔布斯传》。

乔布斯引用毕加索的话,是在告诉世人,普通艺术家善于模仿,但他们的作品只能达到形,却缺乏灵魂;伟大的艺术家不以“抄袭”为耻。他们从不盲目接别人的智慧,而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最终成为领域内的佼佼者。

事实确实如此。生产第一代果冻色iMac时,乔纳森·伊夫带着他的团队去糖果店研究水果糖的质地和颜色,这是偷窃;在设计iPhone时,乔布斯和设计团队参考了博朗计算器的设计。在设计iMac时,乔布斯要求他的团队研究Cusinart生产的高端厨具。这些东西,除非有人仔细研究,否则不能算“临摹”,但取之之后,自然而独特,很可能是“大盗”。

等等,我们再来看看马的这句话。

腾讯从qq偷了“ICQ”,从微信偷了“kiki”,从朋友圈偷了“path”等等。腾讯历史上的战略产品都能找到模仿的影子。耐人寻味的是,模仿者很快销声匿迹,腾讯也因此成功。

还不清楚?再来。

再来看看微软,类似于微软和Lotus的office软件之争,和网景的浏览器之争就太多了。凭借操作系统的优势,微软甚至肆无忌惮地“偷”,甚至不到“偷”的程度。结果呢?吴军的《浪潮之巅》这样描述微软:

甚至有人无聊到去维护腾讯和微软的抄袭名单,被大公司报销。

小公司的CEO甚至都不满意。没用的,商业世界可能就是这么残酷。用户只关心你的产品好不好,根本没时间关心你的产品是从哪里“偷”来的。

事实上,我们必须承认,优秀创业者的认知大多是相同的,但与普通创业者不同。

你能说抄袭创新不靠能力吗?没有,如果没有,为什么上述伟大的公司,在连模仿者都迅速消失的情况下,取得了伟大?不能解释就不能说它不能。

至于抄袭的创新怎么做,我只能老实告诉你,我不知道。其实我不相信有人能给出一个精确的答案。如此长篇大论的目的只有一个,要理性地看待抄袭的艺术,即:

抄袭创新就是创新,而且往往是高层次的创新。"

再来说说创新的其他相关知识。在商业和技术领域,投资者经常会评估创新是持续创新还是破坏性创新。持续创新和破坏性创新的概念很感性,所有人只是事后说这是持续技术,那是破坏性技术。能够真正评价的直觉很少甚至只有直觉。所以只能说,能引起商业巨变的创新是破坏性的技术创新,否则就是持续创新。

创新不全是技术创新。虽然我主要以商业技术领域为例,但是管理、方法、商业模式都可以有创新。美国之前甚至有申请商业模式专利的计划,但最终因为世界各地的反对而放弃。

说到创新,就不能不谈知识产权。国内不学法律的人对知识产权不是很敏感,比如我就是。直到这学期我上了知识产权相关的课程,我才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有多么重要。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有些公司居然通过先注册专利和商标来牟取暴利,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很多小公司因为知识产权问题,在法律下报销。真的是学到了。希望参与创新的人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这次的思考和分享是这样的。希望至少能引起大家的小思考。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