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养老保险政策
报名手续及流程:1。参保流程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保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到村(含居委会、社区,下同)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办理参保。村负责参保资格初审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表》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为军人、退伍军人的,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兵役证,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役军人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以不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缴纳保险费;年龄小于15的,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龄超过15年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并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养老保险、未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应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元,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缴费档次。参保人自己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根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参加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
参加了新农保,想问一下,交够了15年,到60岁以后每个月能领多少养老金?
你拿到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中每月的养老金。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缴费时间较长的农村居民,可以适当增加基础养老金,增加和增加的部分资金由地方财政支付。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被保险人死亡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除外;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退休年龄不满十五年,保险怎么交?
我55岁,到60岁只能交5年保费。听说15年不能享受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
你还没有完全了解新农保的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实施时,60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46岁至59岁的人称为“中人”,45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实行不同的政策。新农保试点初期,年满60周岁的人,只要子女参保,就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46至59周岁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一次性缴纳保费,最多不超过差额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不享受一次性缴费政策,而是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低于15年。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树木、畜禽、公民的图书、文物和其他收藏品、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以及其他可以依法继承的合法财产。养老金可以作为公民遗产继承。但分为两种情况: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将获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死亡。被保险人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应当退还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时身故。我们知道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的期限是10年。领取养老金后不满10年死亡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可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的,丧葬费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因此,子女有权继承和领取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子女继承。
领取新农保养老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同时,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无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缴费参保;领取前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年龄在15以上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低于15。
农村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如何缴纳保险费
农村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在职人员一般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国家规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是:缴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地方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继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按照省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情况,将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农民合同制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的,可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存储总额为1倍。
在不同城镇就业的职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异地城镇就业的劳动者,按规定在缴费单位所在地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一次性发给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失业保险生活补助费。
换工作时,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转移?
根据将于2065年6月65日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438+00+0,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包括农民工,跨省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之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也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累计额合并计算,农民工同等对待。
长期以来,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随人流动,严重挫伤了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这是因为,一旦农民工离开他们的工作场所,唯一的选择就是放弃他们的保险。但目前的政策是只退个人缴纳的部分,企业缴纳的部分由社保机构截留。也就是说,人走了,就不能把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拿给个人了。越是用地密集的沿海发达城市,对农民工越是“便宜”,当地的社会保障越是丰富,也越愿意为农民工“投降”敞开大门。但近年来,不少地区积极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保障农民工的便利,出台了一些有利于促进农民工积极参保的规定。比如《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在本统筹地区封存再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延续社会保险关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离开统筹地区再就业。经本人申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重新参保地。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转移。经本人书面申请,本人可持个人身份证到单位缴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如何将老农保缴费改为新农保
我村有些村民曾经参加过老农保。新农保政策实施后,他们也参加了新农保。老农保缴费如何转为新农保?
已参加原农村养老保险,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自新农保政策实施之日起,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缴费。当他们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他们将根据新政策获得养老金待遇。原缴费年限可与新政策实施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原缴费金额低于现行缴费标准的,按现行缴费标准折算缴费年限。新农保试点启动时,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享受基础养老金。
农民工可以参加新农保符合政策吗?
我今年35岁。我25岁之前去我们县工作,公司给我们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我们县也实施了新农保政策。家里人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参加新农保。我该怎么办?
农民工流动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定居并成为公民,也可能回到农村。如果他们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了城镇保险的待遇,那么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不符合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如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按有关规定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规定领取待遇。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的筹资模式是什么?
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是相对于旧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的。65438-0992民政部发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县级基本方案(试行)》,试图在农村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实际上实行的是自我储蓄模式,社会化程度不高,未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1 ~ 2009332号)发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意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与旧农保相比,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通过以下方式筹集:
(1)个人缴费。农村居民在参加新农保时,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己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根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福利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提供资金支持。
(3)政府补贴。政府全额支付符合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其中中央财政按照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贴,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贴。
当地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地方政府为农村重要残疾人和其他缴费困难群体支付部分或全部最低养老保险费。
新农保如何与其他养老保险和保障制度衔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个人账户完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债权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新农保且年满60周岁、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养老保险、未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应并入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新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做好新农保制度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原则。其支付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定期支付。这种方式通常被收入相对稳定或富裕的地区和人群所采用。比如乡镇企业可以按月、按季度缴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以按半年或一年缴纳保费,缴费可以按收入比例或按一定额度缴纳。第二种是不定期支付。这是大部分地区因为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好年景多付出,年轻年景少付出,不好年景少付出。家庭收入好的时候交,不好的时候不交。第三种是一次性费用。他们大多是大龄农民,按照自己的老年保障水平一次性缴纳保费,直到60岁,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此外,当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个人确实无力缴纳养老保险时,经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暂时停止缴纳保险费。当经济形势好转时,应该恢复支付。对于暂停期的保费,有条件的可以自愿补足。
如何对待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
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范围。,并通过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规划区外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被征地农民,应按有关规定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一些城市推出了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将社会个人统筹与账户相结合;在筹资机制上,个人、村集体、街道、区市共同负担;在保险资金来源上,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的缴费主要来自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街道救助应从土地收益或社会保险储备金中支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标准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根据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8%,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全部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例如,2005年4月,青岛市政府颁布实施了《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农民工总数的60%与上一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乘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农民工个人按月工资收入缴纳养老保险费(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农民工,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个人可按5%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每个参保农民工建立个人账户。农民工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根据上述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
农民工如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变更、注销?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封存,在统筹地区重新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延续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离开统筹地区再就业。经本人申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重新参保地。非本市户籍的农民工离开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持个人身份证到所在单位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可见,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三种途径:一是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离开统筹地区重新就业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自己重新参保的地方。二是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封存,重新就业并参加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应当延续。三是非本市户籍的农民工离开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持个人身份证到所在单位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
由于身份的变化,养老保险也发生了变化。农民工在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转为城镇居民的,按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此外,新设立的单位或者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破产、撤销或者招用、辞退人员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到指定的承办机构办理本单位及其职工养老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农副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由其所在村办理。单位分立、合并、破产、撤销时,必须优先清偿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