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中级职称评审时间是什么时候?

1,2009年职称申报评审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省级高级统计师等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2009年新政策,我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主要包括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电子、机电、化工、农业、建筑、水利、体育、图书、资料、文化档案、新闻播音专业)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为7月27日至9月25日。

3.根据2009年的新政策,在东莞报考的人员(建筑、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业、园艺)可以暂缓职称外语考试。评审合格后,颁发期限为3年、证书编号标为W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须在复审通过当年起3年内按政策通过B级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不予换发资格证书。

4.根据2009年的新政策,报考东莞市建筑、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业、园艺等专业的,可以暂缓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审合格后,颁发期限为3年、证书编号为J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在复审通过当年起3年内按政策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不予换发资格证书。

5.根据2009年新政策,按照《广东省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参加继续教育,申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参加知识产权法公共课培训考核的人员。市人事局规划培训科(电话:22836631)出具有效的完成继续教育证明。知识产权法由市人事局委托东莞广播电视大学(地址:莞城运河东路157号,即市经贸中心东侧,电话:22242918)负责培训和考核。

6.2009年的新政策中,要求提交两篇及以上论文由东莞市中级法官评审,论文需发表在专业期刊上,刊号为CN或ISSN。提交未发表的论文,须符合以下要求:申请人应在论文题目下方和论文最后一页签名,最后一页由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资格或中级资格的人写推荐信,本人同意推荐评审,推荐人应签名并附推荐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还需要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第3点要求)。

7.申请初评,需提交15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工作总结要求:申请人应在标题下方及底页签名,并在底页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资质人员撰写推荐书,包括“工作总结真实,本人同意推荐评审”字样,推荐人签名并附推荐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8、审查费用

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高级评价费:每人580元,高级资格考试费:100元,答辩费:14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

中间评审费:每人450元;

初评费:每人280元;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每人280元;

详情可拨打0769-22021666转819咨询!我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