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中的聊天软件违法吗?

软件本身并不违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该条的解释是关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业务禁止。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该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非专利技术和商业信息两部分。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供应信息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商业秘密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其他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相比。),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而其他知识产权是公开的,甚至有专利权也要相当程度公开的要求;

第二,商业秘密是一种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排他的。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相同内容的商业秘密的,与第一人具有同等地位。商业秘密的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开发和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或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和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或转让该信息。

第三,可以让运营商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者有潜在的商业利益。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要看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他人对这个秘密的披露。一项技术秘密可能因为权利人有效的保密措施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持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的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