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售侵犯著作权的音像制品、电子游戏、计算机软件等盗版产品是否触及所有刑法关系?
你好,我国刑法中有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作品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NPC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情节严重”: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次以上,侵犯著作权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