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资金分配的会计分录
补贴资金分配的会计分录如下:
1.总额法: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借:相关资产,贷:递延收益,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摊销(分期摊销:相关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时),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先取得补助,再购建长期资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先购建长期资产,再获得补贴: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企业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选择总额法后,为避免方法不一致,不允许在结转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成本和费用,如递延收益借款、其他收益借款等。相关资产被处置(出售、报废等)。)使用寿命结束时或之前,应将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不再递延。
2.净额法,在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补贴资金的金额,企业按照扣除政府补贴后的资产价值对相关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借:递延收益,贷: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