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叶兴平

叶兴平,湖北武汉人,出生于1962年8月。深圳大学国际经济法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教授、法学博士。1980至1987,武汉大学文学学士、硕士。1987留校任教。其中1990-1993在武汉大学攻读国际公法博士学位,后获法学博士学位。1996转深圳大学。1997年初至2008年底,担任法学院副职、专职领导12年。其中2001年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2年晋升为教授,2003年应邀到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做客座教授。曾担任和正在担任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深圳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2-2003),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2002-2008),国际法省级学科带头人;中国法学会理事(2003-2008),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峡两岸法律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华南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08-2011.5),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2003-2008),广东省国际法研究会会长,WTO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与法律研究会副理事长,广东省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特聘专家,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监督员(2005-2010),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律师团成员,深圳市WTO事务中心特聘专家,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市场经济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