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时间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8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经NPC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5年2月6日起施行。

论妇女的法律保护

关于妇女的法律保护,妇女和儿童可以说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人们经常可以在一些社会新闻中看到女性受害的新闻,所以女生要做好自我保护。以下是关于妇女的法律保护。

妇女的法律保护1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工作范围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决定》、《婚姻法》、《中国。

载有保护妇女权益条款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企业法》。

?1.《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人身权利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第三十四条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女方因绝育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条件下,应当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六条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工人。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5.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妇女的法律保护21,妇女的政治权利,即妇女有权以各种方式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起诉和举报。妇女享有的政治权利虽然不是大多数普通妇女经常使用的,但确实是妇女享有的最重要的权益。

2.妇女的文化教育权,也就是说,妇女有享受平等文化教育的权利,有要求接受各种专业教育的权利。保障妇女文化教育权益是妇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前提。良好的教育背景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女性的就业和晋升机会,改善女性的生活状况,也是女性社会地位的重要体现。

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是指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享有特殊保护权利。虽然现阶段在就业和职业领域仍然存在大量对女性的不平等待遇,比如一些企业不招用育龄妇女或者要求女职工生产后不能回到原岗位,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对特殊时期女职工的保护的法律规定越来越多。

只要妇女增强法律意识,学习和掌握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就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4.财产权是指妇女在社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债权、继承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平等财产权是妇女享有的基本权益,是妇女行使其他权益的基础,特别是在婚姻家庭生活中,财产所有权和平等的财产处分权与每个妇女都息息相关。所以女性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5.人身权,也就是说,妇女享有的人身非财产权利,是与自身不可分割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民事权利。人格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身份权包括亲权、监护权、配偶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保障妇女的人身权益是保障妇女权益的重中之重,尤其是保障妇女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是妇女从事其他一切事务的重要前提。

6.婚姻家庭权是指妇女基于婚姻、血缘、收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而享有的亲属之间的权益。重视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是提高妇女家庭地位、构建和谐家庭的重要保障。这些是妇女拥有的合法权利。

妇女的法律保护?一.政治权利:

1.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2.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二、文化教育权益:

1.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2.学校在招生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特殊专业除外。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1,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同工同酬。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财产权益:

1.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2.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五、个人权益:

1.妇女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2.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该单位和有关当局投诉。

?六、婚姻家庭权益:

1.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限制男方在一定期限内的离婚权,有助于保护女方和婴儿的身心健康。2、在离婚* * *与财产分割中,规定了照顾女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现性别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和残害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