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包模式下雇主的法律风险

存在以下风险:

1)知识产权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众包模式下,关于知识产权的讨论尚无定论。“众包”基于企业和公众之间的非契约关系。大部分承办者都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也就是说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并没有明确哪些内容是知识产权的信息,也没有明确规定公众和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归谁所有。另一方面,大众在完成任务的同时,也必然会学习一些企业的相关技术。如果关键技术不经意间流入企业强大的竞争对手手中,必将造成灭顶之灾。知识产权纠纷将成为公众和企业之间的障碍。

2)能力风险

能力风险是指任务接受者的能力与任务难度不匹配的风险。有两种情况会导致容量风险。一是承包方将不适合众包模式的业务承包出去,比如任务企业的独特性。第二种情况是互联网两端的各种不确定性造成的。签约人才的知识和能力水平无法确定,任务的完成也不一定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3)信息风险

信息风险。在一个“众包”任务的完整生命周期中,* * *涉及三方,即雇主、中介和承包商。用人单位把任务委托给中介,中介再招聘人才。中介无法完全了解用人单位的信息和信誉以及具体任务的难易程度,也无法完全确定承包人的知识能力水平和真实程度。这样的三方关系可能会造成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也会带来信息风险。“众包”强调开放式创新,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一旦企业的关键信息被竞争对手掌握,就会给他们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