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听歌是知识产权吗?
周杰伦和QQ音乐签了全网独家VIP播放,听他的新歌要三元。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首先要知道,这首歌是别人创作的,无论是作曲还是作词,都是别人劳动的结果。
我们都有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如果是付费听音乐,成本也不是特别高。三块钱大家都特别容易拿出来,也不是特别多。这样的价格对于爱周杰伦的粉丝来说是合理的,对于我们来说花三块钱听自己喜欢的明星创作的新歌也是可以接受的。
而且这首歌,从作曲到作词,都是他自己考虑和努力的。不能说不劳而获,听别人的劳动成果。这对周杰伦本人也很不公平。而且不仅仅是周杰伦,很多歌手都是为自己的歌付费的。对于这样的行为,我觉得应该可以理解。
毕竟歌手也是要生活要挣钱的。而且他们也不能只靠自己的演唱会或者自己的影响力来强行向粉丝收费,听歌的付费是自愿的,也不强迫大家交钱听歌,所以也挺正常的。很多人觉得接受不了,我也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想的,想找个便宜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