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诉讼程序

法律主观性:

一、如何起诉名誉权

如果起诉侵犯名誉权,需要满足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交纳诉讼费的方式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20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侵犯名誉权的形式

(1)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散布关于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的贬低或者损害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其方式可以是言语、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传播虚假事实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禁止以诽谤方式损害公民和法人的名誉。

(2)侮辱,是指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故意贬低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文字或行为,也可以是上述几种集中方式的混合。根据法律规定,禁止以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开策划他人人格,或者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诽谤、诋毁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的。新闻单位依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文件和新闻单位实施的公开职权所作的报道是客观准确的,不应视为侵犯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上述文件、职权行为已经公开更正或者拒绝更正报道,造成他人名誉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与法人真实情况不符的新闻会毁了其声誉。

第三,名誉权是人身权。

人身权又称个人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

人身权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权、荣誉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因此,名誉权属于人身权。

以上是关于如何起诉名誉权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名誉权的诉讼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我们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起诉。我们无法不厌其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坚决抵制侵权。

法律客观性:

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不论是否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当验收。当事人因侮辱、诽谤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在刑事案件审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犯罪情节轻微,对被告人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刑事自诉被原告撤回或者驳回的,应当恢复民事案件的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请求已经解决的,应当终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名誉权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交织在一起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己的请求进行审理。数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合并审理;不能合并审理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